春节临近

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私利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这不仅仅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更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水北派出所

办理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1 月14日

水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摸排时

发现一男子从民房内

搬运烟花爆竹到门口的三轮车上

民警见状立刻上前询问

得知该男子并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随后民警对民房进行检查

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64件(箱)


经查

该男子邓某某为谋取利益

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

私自从外地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

放置在其儿子家中

准备春节前卖出去

没想到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该民房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

周边有居民房屋且有人居住

严重影响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目前

民警已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扣押并转运至安全场所

违法行为人邓某某

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安全无小事,

警钟须长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民朋友切勿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特别是存在小区、居民住宅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供稿:水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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