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庭 张昌彪

夜色包裹下,调解室中的灯光显得格外明亮与温暖,一场历经数月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终于落下帷幕。

数月前,某科技公司因业务扩展需要,向某清洁公司订购了一批太阳能光伏组件,交易完成后,科技公司却未按期支付货款。清洁公司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货款450余万元,加之违约金等其他费用,总计高达950余万元。

如此巨额的纠纷,不仅关乎到双方企业的经济利益,还有商业信誉、社会影响等诸多方面。一判了之,带给双方的可能是更长的诉讼博弈。于是,为减少诉讼对抗情绪,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我决定从调解入手,寻求一个既公正又合理的解决方案。

前期的数次调解,进展并不顺利。双方对于付款单价争议较大,清洁公司坚持要求按照逾期付款价格执行,而科技公司则认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支付。此外,在律师费等其他费用上双方也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根据每次调解的结果,我逐次分析、持续总结双方的意愿变化,试图找到突破口。

然而随着时间线拉得越长,双方的分歧似乎也越大。难道只能准备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了吗?

正当调解陷入僵局,科技公司的态度悄然发生了变化,审理期间,双方虽然未能对债务总额达成一致,但科技公司却就所欠货款积极清偿,表现出了一定的调解诚意。我意识到,这或许是案件的转机。

于是,抓住科技公司的态度缓和的“窗口期”,我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认真听取了他们的诉求和困难。作为法官,不仅要依法裁判,更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经营和良性发展。在此过程中,我耐心地向双方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引用“案例库”中的相关案例,引导他们从互利共赢的角度出发,寻求解决方案。同时,我也积极协调双方在其他费用上的分歧,努力缩小双方的差距。

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科技公司同意分四期将货款给付完毕,而清洁公司也愿意在其他方面做出一定的让步。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回想起调解过程中的点点滴滴,这场双赢的调解,既帮助一方实现了债权,又最大程度帮助对另一方的降低诉讼的不利影响。从最初的僵局到最后的双赢,实属不易。切实解决了企业纠纷,达成“成本更低”“效果更好”“效率更高”的办案效果,也是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积极努力的生动体现。

走出调解室,看着被月光拉长的身影,我心中也充满了欣慰与成就感。作为法官,“定分”是我们的职责,做实“止争”更是我们的使命,注重调解,努力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编:穆沛方

来源:速裁团队

编辑:康昭轶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