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九派新闻报道,近日,一份《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竞价成交公告》在网上流传,该公告显示,1月14日,名称为“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的项目,被广州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0.01元的金额中标。
47家供应商参与报名,10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最终,在价低者得的竞标模式下,最高预算3.6万元的采购项目,被这家公司用0.01元的价格,以压倒性的优势拿下。这不免让人质疑,背后有无猫腻?
在商业社会的语境下,企业参与招标采购,核心动机无非是为了盈利。因此,当一家公司以几乎等同于无偿服务的价格中标时,这无疑是对商业常识的一次公然挑战。
面对外界的质疑,中标的公司表示,“需要刷业绩数据”。通过低价无偿服务,让自己的业绩更好看,还可以和采购单位建立关系,后续争取更多的合作资源,如此商业策略,当然可以理解。问题在于,即便背后没有利益勾兑,以极低价格中标的行为,是否真正符合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也要打上一个巨大的问号。
从报道来看,3.6万元的最高项目预算,在数额上确实不算多,但完成该项目,同样得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资源。企业如果完全不计成本,以极低价格参与竞标,对其他参与竞标的企业来说未必公平。
涉事高校表示,低价中标行为“合法合规”,只是“不合理”。这一回应也未必有说服力。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且,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价如果严重低于成本价,理应触发价格审查,竞标企业给不出合理解释的投标产品,应被视作无效投标。因此,高校理应谨慎评估项目的实际需求和供应商的综合能力,不能为了省钱,就为异常低价的竞标行为开绿灯。
市场经济环境下,买卖双方你情我愿、自由交易,当然无可厚非,然而,招标采购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涉及公共利益。法律层面之所以对极低价竞标的行为采取限制,是为了避免幕后交易,也是为了保障市场竞争公平。
企业报价投标,如果完全不顾及成本,盲目追求极低价,如此“内卷”行为,本身也是一种恶性竞争。而且,严谨的招标采购程序,一旦变成企业“刷数据”的工具,无疑也扭曲了招标采购的原本初衷,有损其严肃性。
所以,对于此次“一分钱中标”事件,是否合法合规,还需要重新评估审查。而要堵上类似漏洞,防止出现不合理的恶性低价竞争,还需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供应商的深入评价与筛选,并严格监督招标投标流程,不断提升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特约评论员 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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