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检测是否强制要求两人持电梯检验员证一组
来信人: 方**来信时间:2024-04-29 19:52
安徽区域进行电梯现场检测时,是否强制要求两名持证人员现场检测。根据检测的市场属性,使用单位委托维保单位积极配合的情况下,能否安排一人持证检测。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请按照《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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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电梯检验检测应当由2名以上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人员现场进行,检验检测过程中检验检测人员应当认真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将检验检测情况如实记录并长期保存。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电梯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经检验检测人员签字后,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经2015年12月1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6年1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生产与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37条,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