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针对商场肉类鲜销摊位管理不规范、生鲜灯显色指数不达标、违规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等问题,政协民主监督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同频发力,借助政协提案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助推行业管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商场规范运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摸排线索,立案调查
2024年10月,“金盾护航”政协委员工作室将商场肉类鲜销摊位违规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线索移送至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后遂即立案调查,发现部分商超肉类鲜销摊位经营者使用显色指数低红暖“生鲜灯”,在灯光的“美颜”下,肉类的色泽就会失真,显得颜色红润,极易掩盖肉类的瑕疵,影响消费者的色觉感官,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新鲜的肉类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出保障食品安全的检察建议
经过对多家商超走访调查发现,鲜肉区、熟食区是使用“生鲜灯”的重灾区,常见的有红光射灯、圆盘形红光灯等,这些生鲜灯显色指数远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显色指数。
2024年10月22日,针对摸排调查出来的违法情形,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本辖区商场、超市“生鲜灯”的监管,对于违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县域内开展检查,依法整改到位,从源头上堵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漏洞
2024年12月12日行政单位回函,收到检察建议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域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8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489家,责令改正轻微违法行为26家,对涉案单位处以警告处罚,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检察机关针对食品安全领域暴露出的该类问题,通过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有效衔接转化,主动作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牢了食品安全红线。
审核:张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