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科协办公厅印发《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不再接受15岁以下少年儿童参赛,不再对选手创新作品进行评价,对弄虚作假、他人过度参与、移花接木等违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通常简称为“创新大赛”)历史悠久,今年已是第39届。它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助力青少年成长成才、托举科技英才的高水平科普平台,知名度高、含金量高。最开始时,高中阶段获得这项比赛国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保送大学;2011年,保送政策被叫停,不过全国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可获得最高20分加分;此后,在教育部清理高考加分行动中,加分也被取消。不过,比赛仍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发挥门槛作用。因此,创新大赛的每届比赛都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少年带着科技作品,在激烈角逐中展现才华,点燃科技创新火种。

《实施办法》第四条提出,创新大赛每学年举办一届,按照年龄段分为青年组(18至24岁)和少年组(15至17岁)。相关人士解读说,这意味着今后创新大赛不再接受低龄段少年儿童,只面向高中生和大学生。如此调整,显然是必要的。

这是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的重要举措。自“双减”政策实施后,校外学科类教育培训陷入低迷,而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却脱颖而出,如编程、乐高、科学实验、人工智能启蒙、科学探索等,成为家长的新宠和学生的新负担。针对小学生和初中生的科技类校外培训,并不是以培养科技兴趣爱好、提高科学素质为目,而是以指导学生参加竞赛为目的。与此相伴相生的现象是,社会上充斥着以低门槛、高获奖率为噱头的一批含金量低、组织松散的“水赛”,除了增加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对学生的科技创新培养并无多少助益。

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创新教育培训,重在培养学生的科技兴趣、创新意识,而非让学生过早参与高强度的科研竞赛。否则,只会增加家长的竞赛焦虑,也会让一些求胜怕败的学生产生挫败感,创造力反被过早削弱。

不接受15岁以下少年儿童参赛,能让创新大赛更纯粹公正,聚焦于真正具备科研能力的青少年群体。近年来,不少科研竞赛出现功利化倾向,家长或教师沦为“枪手”,诸如小学生研发抗癌新药、初中生的创造发明“秒杀”研究院等频遭质疑。创新大赛拒绝低龄段少年儿童,既是规范科技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需要,也是捍卫自身公信力的需要。

一句话,小学生和初中生应注重视科技实践和科普活动,建立对科学的真实热爱,而非注重比赛,获得升学“敲门砖”,用竞赛代替活动是本末倒置,无论是过早参与科研竞赛还是弄虚作假,均是对小学生和初中生“拔苗助长”。各类科研竞赛必须回归育人本质,才能激发青少年对于科学的兴趣和热爱,发现和培养更多科技创新后备人才。

(作者 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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