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物业费咋就成了“纪委的事”?
公职人员拖欠物业费,难道真的是道德滑坡吗?
普通人拖欠物业费,确实是现在小区物业公司的难题。但公职人员拖欠物业费,却会成为“社会问题”。
为什么?因为人们心里有杆秤:公职人员的形象就应该是正面的,理应带头遵守社会规则。
可一旦拖欠物业费这种“芝麻小事”被放大,就成了“稻草压垮了公信力”
最近,贵州省荔波县住建局发了一份通知,要求所有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在2025年1月底前补清欠款。不然,公职人员(包括国企员工和退休人员)不仅要被物业公司上报工作单位,还得“光荣”地被送到县纪委“喝茶”。
荔波县住建局这次的通知,表面上是为了规范物业收费,实际上却戳中了大家对基层治理的痛点:
- 物业服务不到位,凭啥催着业主缴费?
- 住建局职能是什么?催缴物业费该负责吗?
- “纪委介入”这事,是不是有点上纲上线了?
这事一经传开,网友们纷纷炸开了锅,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直呼:“凭什么公职人员就成了拖欠物业费的反面教材?”
公职人员拖欠物业费不是小事,因为一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别让“反面教材”变成常态!
住建局的回应:用“报纪委”是逼不得已?
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有些公职人员拖欠物业费的时间太长,实在没办法,只能借助纪委的威慑力。但网友却不买账:“既然物业服务不好,业主有拖欠的理由;如果服务到位了,谁不愿意交钱?”
催缴物业费可以,但别动不动就喊纪委,这不是解决问题,是在制造问题!
物业服务到底行不行?
公职人员拖欠物业费的根源之一,是物业服务不到位,比如小区环境差、安保没保障等。
如果物业公司本身服务水平差,就算发十份通知,也难以让业主心甘情愿掏钱。
强制催缴,这条路走不通!
物业费属于民事问题,法律上没有“特权身份”。
住建局这次的做法,虽然意在震慑,但实际却让人担忧权力滥用。
针对这个事情法律专家也出来指出,住建局的职责更多是监督物业服务,帮助业主和物业公司解决矛盾,而不是直接插手“收债”。
解决问题靠服务,而不是靠威慑;让人掏钱靠信任,而不是靠通知!
以下是个人对物业提出的一些建议:
- 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
- 让业主觉得钱花得值,自然愿意缴费。
- 住建局做好监督角色
如果物业确实失职,12345热线和投诉渠道要及时有效 - 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拖欠问题
欠费业主和物业公司都要依法维权,别让公职人员单独背锅。
公职人员为何成“背锅侠”?
作为公职人员,拖欠物业费这类事本不该发生。
因为他们的一举一动不仅代表自己,还代表着政府形象。
试想,一个拖欠物业费的公职人员如何面对群众的监督?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把公职人员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真的就能解决问题吗?
社会对公职人员有更高期待,但期待不应成为道德绑架。
住建局此次的做法,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基层治理中,制度设计要更精细化,避免因过度追求效率而损害公平。
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都是放大镜下的行为,做得好是榜样,做得差是反面教材!
这次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公权力边界的反思。
催缴物业费是小事,但牵扯到纪委,就成了大事。
如何既保护业主权益,又不让公职人员因“小事”背上“大锅”?
这不仅是荔波县住建局的问题,也是基层治理的共性难题。
以下是个人的一些建议:
规范物业服务标准,建立有效评估机制
让业主满意才是缴费的根本动力。
改进基层治理方式
用法律和市场化手段解决民事纠纷,减少公权力的介入。
公职人员要守底线
作为公众的榜样,哪怕是小事也要有责任意识。
基层治理不能靠“一刀切”,要靠“一把尺”!既要让规矩有力度,也要让民心有温度!
这次事件告诉我们,治理小事也需要用好“分寸感”。
公职人员拖欠物业费确实不对,但让他们成“反面教材”,未必是最优解。未来,如何用服务换取信任、用规则维护公平,才是社会治理的关键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