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小小孩’托育服务,新增普惠性托位近1.9万个,适龄儿童入园率和普惠率均达到93%……”在1月14日开幕的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如是提到为“小小孩”的健康成长所作的努力。今年北京两会期间,多位政协委员也聚焦“小小孩”的托育问题建言献策。

在幼儿园、托育机构推行0至6岁“托幼一体化”

“当前人口出生率显著下降,部分幼儿园出现‘招生难、资源过剩’,与此同时托育机构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较为困难。”北京市政协委员、昌平区政府副区长马春秀表示,从保障人口均衡发展、调配幼儿园闲置资源和满足家长们的现实需求来看,推动托幼一体化势在必行。


北京市政协委员、昌平区政府副区长马春秀。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在有条件、有意愿的幼儿园、托育机构推行0至6岁“托幼一体化”,有利于满足广大家庭对“质优价低”托幼服务的需要,并减轻家长在婴幼儿入托后再次择园的压力。这也是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的必然需要。“推行‘托幼一体化’也可以弥补婴幼儿时期教育分层,避免托育升幼产生分离焦虑、托幼两套体系衔接不畅等问题,有益于婴幼儿身心全面发展。”马春秀说道。

如何才能真正推进“托幼一体化”?

马春秀建议首先创新一体化政策保障,开展托幼双向延伸实践。政策上全面梳理整合托育和学前教育两方面政策,实行一体规划、一体实施、一体保障,出台0至6岁婴幼儿发展要点与支持策略。建立完善奖补标准,加大对“托幼一体化”试点机构的财政和金融支持,给予开办和运营补贴。并探索建立分年龄段的差异化补贴政策,在确保托幼机构正常运营同时减轻家长育儿负担,提高生育意愿。

同时,还要理顺“托幼一体化”管理体制,实施托幼统筹管理机制。由教育与卫健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托幼一体化”发展规划。优化登记注册流程,为机构设立、登记、备案等提供便利服务。整合管理平台,打通北京市学前教育和托育管理体系界限,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信息平台,明确托幼机构0至6岁婴幼儿一套材料共享互认,提高托幼服务供给水平和质量。

三是建立一体化教管标准,完善托幼教育规范体系。创设“一体化”课程标准,同时在师资上打通托育服务与学前教育职业资格通道,优化职称评价标准,鼓励高校拓展0至6岁师资培养学科建设。并建立完善保育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

此外,还要明确 “托幼一体化”质量标准,统一规范保教质量、师资力量、卫生健康、环境设施、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内容;健全托幼服务质量评估监测体系,依据不同年龄特点和差异性特征建立指导评价标准,加强评价结果应用。

探索家庭式托育等新兴托育模式

让“小小孩”更好成长,也可以探索不同的托育模式。

北京市政协委员、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朱春梅认为,家庭式托育作为一种新兴的托育模式,可以与其他类型的托育机构相互补充,丰富托育服务的种类和形式,满足不同家庭的多样化需求。


北京市政协委员、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朱春梅。受访者供图

不过,朱春梅也提到,家庭式托育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如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从业人员资质参差不齐,监管难度较大,部分家庭托育点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家庭式托育的质量和信誉,也制约了其健康发展和推广。

有法可依是前提,朱春梅建议在现有《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家庭式托育的设置标准、服务规范、人员资质要求等,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同时,建立健全家庭式托育的监管体系,明确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家庭托育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备案管理制度,简化备案流程,方便家庭托育点的设立和运营。

针对从业人员资质问题,朱春梅表示要建立家庭式托育从业人员的培训体系,定期开展保育教育、卫生健康、心理健康、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为促进家庭式托育发展,政府也应加大支持力度,在税收、租金、水电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减免或补贴,降低家庭托育点的运营成本;为家庭托育点提供土地使用、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其改善办托条件。

此外,还要促进资源的整合与合作,推动家庭式托育与社区资源的整合,形成社区支持家庭托育的合力,社区可以为家庭托育点提供场地、设施、人员等方面的支持。搭建家庭式托育行业合作平台,促进不同家庭托育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大型托育机构、早教机构等的合作,形成多元化的托育服务体系。

新京报记者 杨菲菲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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