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全市烟花爆竹经营行为,肥城市应急管理局积极探索创新,形成“336”安全监管模式,建立“一张图一个表一个清单”,实行“三级管理”,以“六个统一”为抓手,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三个一”:精准描绘监管新蓝图。“一张图”,科学规划布局。肥城市落实上级烟花爆竹安全、环保管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研判分析,综合考虑人口数量、风俗习惯等因素,合理划定各镇街区零售点布点规划数量。根据许可情况对各零售店统一进行编号,在地图上将各店铺位置予以标注,绘制零售店分布“一张图”。“一个表”,台账编号管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明确的零售店基本安全条件,制定了《全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条件评估表》,监管人员现场核查,逐个摸清各专店实际情况,对各店铺负责人信息、经营面积、核定储量等信息汇总建表,并将各店铺外部、内部照片进行整理,建立直观明确的“一个表”监管台账。“一个清单”,从严规范监管。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落实批发企业43项、零售店11项检查清单,明确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排查检查事项,重点关注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批发企业“六严禁”等内容。同时,明确检查项目、标准、频次,组织执法人员按照清单内容对经营企业开展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级管理”:筑牢流通安全新防线。探索实行“三级管理”模式,管好“流通”这个重点环节。监管部门严管批发企业,筑牢第一级防线。督促批发公司严格依法依规经营,重点监督流向管理,促使企业时刻保持警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无零售许可证的不销售。批发企业抓牢连锁零售店,筑牢第二级防线。批发企业承担连锁经营零售店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协助应急管理部门组织零售店负责人进行统一培训、考核,召开警示教育、谈心谈话会,宣传贯彻市政府禁放通告要求,增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实现从批发到零售的全程监管,为烟花爆竹的安全流通提供有力保障。零售店做好宣传员、监督员,筑牢第三级防线。为全市90家店铺配备小喇叭,滚动播放禁放政策、安全燃放知识音频,做好宣传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全民监督。通过三级管理,把烟花爆竹从业队伍打造成依法依规的经营者,禁放规定、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者,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者,共同营造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的良好秩序,为烟花爆竹的安全流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个统一”:提升连锁经营新品质。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推广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19〕72 号)要求,建立以批发销售企业为龙头、零售店为依托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统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统一安全教育培训、统一经营场所安全条件、统一流向管理和买卖合同、统一应急处置预案和演练以及统一运输配送服务。全市零售店全面实现连锁经营,连锁店牌匾、安全规章制度版面、安全警示标语等统一规范,切实提升了零售店安全经营条件。
肥城市烟花爆竹“336”安全监管模式,聚焦储存、运输和销售三个关键环节,该模式的实施,不仅优化了监管流程、提高了监管效率,还为全市烟花爆竹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众新闻记者 曹儒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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