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2024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勇争先,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聚焦特定群体的权益保护,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守护美好生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福建日报》今日特发专题报道,敬请关注。

福建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以“检察之为”擦亮民生幸福底色

“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从孩子的抚养教育,到年轻人的就业成才,再到老年人的就医养老……民生为大,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念兹在兹。

民之所望,检察所向。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朴素向往,是福建检察机关“检护民生”的重要发力点。

2024年,福建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部署,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精准对接相关民生领域改革部署,以“检察之为”合力撑起“一老一小”法治保护伞,为受困劳动者“撑腰”,有效保障特定群体权益,进一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交出了一份温暖而有力度的检察答卷。

察民情:守护最美“夕阳红”

辛苦了一辈子,好不容易迎来退休生活的新篇章,却被“养生骗局”“理财陷阱”连环套骗空了钱袋子。近年来,不少老年人深陷骗局的遭遇令人唏嘘。

如何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安享幸福晚年?成为福建检察机关的履职重点。

2022年10月到2023年2月期间,黄某通过开设某贸易公司,销售“某影”“花某季”品牌饮品,并对外谎称具有保健功能,还招收吴某、罗某等人为业务员,注册多个微信号组建聊天群,通过特定的宣传网页、短视频吸引中老年女性群体关注,再主动加好友聊天赢取信任,诱导被害人购买产品或缴纳代理费。收到钱款,黄某等人将产品发出后便逃之夭夭,1000余名被害人受骗1000余万元。

涉众型侵财类犯罪,快速追赃挽损是关键。针对受害人大多为无业中老年女性的特点,鼓楼区检察院迅速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做好涉案资金流水的归集整理,及时查封冻结涉案资金账户,督促全案被告人退赃退赔400余万元。

2023年6月,鼓楼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黄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2024年4月,黄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到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八万元至二万元不等。

养老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重大课题。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结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惩治针对老年人的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相关刑事犯罪案件,帮助老年受害人挽回损失。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被害老年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出台加强困难老年人群体专项司法救助相关举措,做到“应救尽救”。

在办理一起涉养老产业非法集资案件时,三明市三元区检察院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因人因案精准施策,在充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同时,最大限度挽回老年群体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办案推动相关部门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深层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助力行业主管部门在养老服务机构、养老资金监管等方面加强管理,堵塞监管漏洞,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创立“法意延年”检察工作品牌,设立“暖心驿站”12个,链接老龄委、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力量共同参与老年人关护,开展涉罪老年人家庭教育、被害老年人“疗愈式”心理干预,并联合区委老干部局、区民政局、区老年大学等单位,常态化推动普法宣讲“进社区”,以案释法,不断增强老年人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深入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加强与省民政厅协作配合,携手守护“最美夕阳红”,推动主管部门部署开展全省“深化整治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专项行动,督促消除安全隐患3965个。检察机关起诉养老诈骗犯罪58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助推养老服务产业健康规范发展。

解民忧:关爱“春蕾”护成长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福建各级检察机关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在留守儿童中,有一群特殊的儿童——因为种种原因,不少在海外打拼的华侨华人选择将孩子送回或留在国内生活。这样的孩子长期与父母分离,被称为侨留守儿童。

未成年人晓强(化名)的父母常年在阿根廷工作,留下他和爷爷奶奶在莆田市涵江区老家生活。缺少父母陪伴的晓强平时不愿与家人分享学习生活日常,对自身经常被敲诈的事也选择了沉默。

2021年3月至9月期间,陈某、李某在某学校周边纠集黄某、毛某等人形成固定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校园周边对未成年人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多次向晓强在内的55名在校未成年人索取钱款共计6500余元。

涵江区检察院了解到,本案中受伤害程度较为严重的两名被害人均为侨留守儿童。为此,检察院联合区侨联向被害人父母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履行好监护职责。针对被害人父母暂时无法回国的情况,则通过聘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以远程视频连线方式进行两周一次的跨国家庭教育指导,并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孩子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修复心理创伤。

办好一个案件,防范一类问题。涵江区检察院联合区民政、侨联、侨办等部门制定《关于建立侨乡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加强线索移送反馈、留守儿童被害人救助、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构建侨乡留守儿童“立体保护网”提供有力制度支撑。2024年12月,由福建省院和莆田市院指导办理的这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机关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原则,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32人,对犯罪较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起诉2327人,对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附条件不起诉704人。协同推动建设7所专门学校,推动检察办案与矫治教育配套衔接。

未检工作,点多面广。福建省检察机关凝聚基层力量,抓实融入社会保护,依托全省现有36601名春蕾安全员,进一步织密群防群治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被害人关爱工作,着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重拾信心。

安溪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卫健部门出台《关于办理未成年被害人精神心理损害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将遭受精神心理损害的未成年被害人纳入困境儿童管理平台,推动解决此类诉讼治疗和康复费用确定难、鉴定评估渠道不清、受害方诉讼能力欠缺等实践困境,确保未成年被害人得以依法维权、获得及时有效救助。

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健全未检工作综合履职机制,坚持“一案多查”,将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贯穿办案全过程。泉州鲤城、漳州漳浦、宁德古田等地检察机关通过研发大数据监督模型,以数智赋能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的销售网点、活动场所和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在推动监督立案、联合建章立制方面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针对部分娱乐场所有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问题,尤溪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磋商函促进整改。

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选派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主题法治宣讲554场。省检察院与团省委加强检团协作配合,深化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春蕾安全员”“督促监护令”等工作机制。厦门、龙岩市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对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推行“零门槛”法律援助,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检察机关探索创新的案涉未成年人扩询制度中,人大代表曾建议增设“校园周边租借购买手机”“违规租赁电动车机动车使用”等询问事项。“这一建议在龙岩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落实。”福建省人大代表、长汀县汀州小学副校长黄梅发对此印象深刻。

护民益:减少劳动者后顾之忧

今年40多岁的老王,是福清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网约车司机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几年前,他在接送乘客陈某时被其殴打,想要下车讨个说法却脚下一滑,不幸骨折。受伤后,老王因手术休养了9个月,没了经济收入,一家的生活也因此陷入困境。

“别担心,只要你符合因案致贫的条件,就能获得司法救助。”察觉到老王的无助,检察官耐心开导,让老王逐渐释怀。像老王一样的网约车司机在福州市有3万余人,也是典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他们的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艰辛。

在2024年“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福清市检察院检察官调查发现,网约车司机面临收入不稳定、工作超时、缺乏社会保障、平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更重要的是,与传统的出租车司机相比,很多网约车司机并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旦在接送乘客途中遭遇意外或遇到疾病、工伤,很容易处于权益受损的被动局面。

为推动新经济业态良性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互促共进,福清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入网约车平台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法治宣讲,同时邀请工会、交警等部门召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座谈会”,围绕网约车司机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共商解决对策,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检护民生”的成效,往往就体现在一个行业、一个领域、一个群体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化解中。

2024年1月,福鼎市检察院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监督活动中发现,安徽籍农民工老张在施工现场摔断腿,但企业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治疗费用让老张难以承担,陷入了困境。而老张所在的某建筑公司承建的项目,从施工起就未依法参加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工地上不少农民工均处于脱保状态。

承办检察官在进一步走访后发现,辖区内建设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并非个例。为此,福鼎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各相关部门建立协商议事、联合督导、有效协调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作机制,督促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领域未落实工伤保险的16个在建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费67万余元。同时,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宁德地区其他基层检察院督促37个在建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费110余万元。这一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推广。

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通过强化全面履职、类案监督、协作配合等方式,为促进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难题、推动新就业形态行业系统治理贡献检察力量。漳州检察机关“安薪计划”、泉州“工会+检察”机制入选全国总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去年12月,省检察院与省总工会就建立健全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合作共建机制、全面推进“一函两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制度建设达成协议。协议明确建立联席会议、双向通报、线索移送等机制,充分发挥“检察院+工会”协作机制作用,共同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建立会商办案机制方面,各级工会与检察机关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女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紧扣农民工工资拖欠、社保欠缴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适时联合开展专题会商、专项监督等行动;对侵害劳动保障权益的重大案件,稳妥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有效筑牢劳动者权益保护司法屏障。

顺民意:让残疾人士生活更有爱

听力障碍、言语障碍人士紧急情况下无法打“120”电话自主呼救,怎么办?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石狮市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召开听证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完善“120”急救调度系统无障碍功能建设,增设文字呼救功能。2024年7月,“听障人士呼救”功能在“石狮120急救”小程序上正式上线。用户进入平台后,可自动精准定位,一键实现文字呼救。该经验做法入选福建省检察机关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一条盲道、一部电梯、一个按键……这些看似微小的细节,都关乎特定群体的生活体验,也折射出一座城市的人文温度与文明程度。

2024年3月,省检察院联合省残联、省住建厅在漳州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题调研及实地调查,发现出入医院的老年人多,对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需求也尤为迫切。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开展专项行动——

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将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作为履职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专项督查,共发现未设置无障碍指引标识、停车位占用等问题23处,并推动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最终督促辖区内16家医疗机构整改无障碍环境设施问题43处。

以盲道整治公益诉讼为突破口,厦门市检察院结合旧城和旧道路改造需要,以磋商、检察建议、府检联席会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完成了603.3公里市级管养道路的盲道及其他无障碍设施的排查治理,并推动财政拨款1653万元用于问题路段的整体翻新改造。同时,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市、区两级院一体化办案,共同解决辖区内盲道设置不规范、破损严重、被占用等问题,有效维护视障人士安全出行权益,彰显检察温度。

在各级残联、住建、民政等部门支持配合下,全省检察机关以“立案求准、办案求细、效果求优”为原则,高质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消除有形无形障碍,保障特定群体出行安全和现实需求,助力共享公共服务成果。2023年以来,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案件300件,磋商结案90件,发出检察建议191件,推动整改无障碍设施2034处,真正实现让关爱无“碍”。

“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检护民生’的职责所在。”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南平检察机关以“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为抓手,以“小切口”服务“大民生”,监督纠正一起残疾夫妇被不当取消低保案件,并予以司法救助,依托“检护民生”工作站,牵头残疾人联合会和建瓯市慈善总会,构建“检察+残联+慈善”多元救助体系。

整治效果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检察机关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对整改成效开展“回头看”,收到良好反馈。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医疗机构对特定群体的服务意识大大提升,专门组建志愿服务团队加强指引,最大限度协助残疾人、老年人就医,把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

民之所望,检察所向。为民发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恰是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智囊团”。2024年,最高检邀请34位全国人大代表走进福建视察检察工作,省检察院组织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福州、平潭、厦门、莆田、三明、漳州等地交叉视察,沉浸式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为检察工作带来“人民”的声音。

新的一年,福建检察机关将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开拓创新精神奋勇争先、再上台阶,为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福建日报》2025年1月15日6版

文稿:张仁平 房燕瑜

责编:贺华锋 李琪

校对:郑恬恬

审核:黄文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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