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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甸警方

原标题:冬季行动|酒后纠纷变动手,大打出手终被罚!

俗话说

酒精能够使人兴奋

总有人二两下肚控制不住体内洪荒之力

心想不“武”对方一台

怎么彰显我的“英雄本色”


但如果不注意把握好“度”

因口角生隙继而动粗

无非是以下两个下场‍♂️

▶ 打赢去坐牢

▶ 打输去住院

所以千万!千万!千万!

不要打架!


1月10日,鲁甸县公安局新街派出所

查处一起酒后打架案件

依法行政拘留三名涉案嫌疑人


2024年12月25日凌晨5时许

新街派出所接到一女性报警称

在一家烧烤店内其与朋友遭遇了殴打

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第一时间将涉案人员及在场证人

带回派出所进行详细调查询问


经查,涉案双方因饮酒过量发生争执

在酒精的催化下使得矛盾升级

最终演变成激烈的打架斗殴案件


三名涉案人员在清醒后

均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

然而事已至此,悔之晚矣

目前,涉案的王某、冯某和杨某(女)

已被鲁甸县公安局依法采取行政拘留处罚措施


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因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公安机关前科劣迹+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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