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角尾乡一持证土地遭乡政府强拆围墙?
●郑科授(资深媒体人)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角尾乡郑黄村村民金好向郑科授爆料称,她在2024年12月11日被邻居打伤住院治疗后,角尾乡人民政府一负责人指挥乡干部在去年12月27日夜里拆毁其围墙,并用水泥铺平其土地,以便迎接上级检查。在其住院期间,并没有乡干部找她商量处理补偿事项。
乡政府为迎接检查,强行拆除持证土地围墙
2025年1月8日,郑科授在接到金好的爆料后,赶赴到徐闻县人民医院住院部,见到了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爆料人金好。
据介绍,金好被毁的围墙土地,其持有合法证件的宅基地,角尾乡政府为了完成街道亮化工程,迎接上级来检查,未经法定流程就以原有的规划图来要求业主金好一家拆除其近路围墙,不做任何赔偿。而当时金好正在医院住院治疗,家属也在医院照顾她,并没有人在家。“围墙被拆除时,角尾乡政府并没有通知我们,是事后才被邻居电话告知的,角尾乡政府是趁人之危拆围墙的。”金好如是说。
据了解,2024年12月11日下午,金好在砌自家围墙时遭到邻居黄永卫、黄洪丽殴打致其肋骨被打断。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凶手黄永卫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另一凶手黄洪丽系徐闻县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护士,目前尚未被抓归案。
“我希望乡政府依法行政,不要做损害群众的事情。群众的事情无小事,有话应该好好说,协调好了再拆除。”金好如是说。
乡政府拆除行为涉嫌违法
对于角尾乡政府强行拆除群众围墙是否属实的问题,角尾乡政府乡长陈家先认为,金好当时确实在其房子靠路边用砖头围起来,但不算是围墙,乡政府只是将其砖头搬离路边,不存在拆除围墙。“该路段的土地已经在1992年进行公证,在1994年进行征地,也有政府批文。对于征地款是否发放到金好手中,目前并不清楚,因为当时政府征地是向集体征用的,是否还有凭证,还不知道。”陈家先如是说。
此间一资深法律人士认为,按照《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依照《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星期六实施强制拆除,但情况紧急的除外。
综上所述,相关法律法规都是在有意保护老百姓休息的基本权利,强调行政强制执行应尊重当事人的休息权,禁止搞突然袭击和扰民。因此,行政机关在夜间,法定节假日期间拆除房屋等行为,都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此外,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拆除时,必须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包括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告知和申辩机会,并在实施拆除前进行公告等。这些程序的实施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除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