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安徽省药监局1月14日公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美誉制药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药品被罚款38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标示为安徽美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浮萍(批号11220829055A)经上海市徐汇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20240495,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检查】水分(标准规定为应不得超过8.0%,检验结果为10.4%,不符合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决定没收不合格浮萍(批号11220829055A)34.56kg;没收违法所得4442.88;罚款38万元。

据天眼查,安徽美誉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美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为美誉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美誉集团”)100%控股企业,杭州圆美成员,企业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茶叶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销售等。

据其官网,美誉集团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注册资金1.2亿元,是一家以创新药物的研究开发为核心,集化学药、中成药、植物药(民族)、医药原料药技术开发等政、研、学、产、销为一体的创新型医药企业,拥有“广升誉”等品牌。

校对 穆祥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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