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1月13日电 (记者刘新吾)重庆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探索重大项目监督票决制,每年票决选取10个重大项目实施重点监督,定期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情况的报告,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并邀请人大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为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全程“看得见、摸得着、有成效”,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实施重大项目监督的票决办法等文件,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与项目牵头部门对接沟通,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跟踪监督项目推进情况。每年年底,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每个项目的年度目标和完成情况,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满意度票决,其结果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对测评结果不满意率高于20%的重大项目,区政府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在6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向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再次接受测评。

《 人民日报 》( 2025年01月14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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