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各社会单位:

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推进全市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进程,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的通知》(消防〔2024〕43号)、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全面规范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消办〔2019〕23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现向社会公开。

一、抽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三、抽查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类型分为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被抽查对象应根据社会单位名录库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其他单位及九小场所按照相应比例随机抽取确定,专项抽查对象名单按照建筑类别、场所性质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

市、县两级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年度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和当前工作重点,每月制定月抽查计划。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市、县两级消防救援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涉举报投诉、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或上级交办等监管重点、风险点,要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四、抽查频次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会单位被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1次,抽查频次根据检查对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风险、消防安全信用等因素浮动调整,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一年(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实际间隔至少六个月。

(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其他单位、九小场所)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抽查频次根据检查对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风险、消防安全信用等因素浮动调整,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一年(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实际间隔至少六个月,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消防安全职责履行较差、消防安全信用较低的单位(场所)除外。

(三)风险等级管理。全市消防救援机构依据对单位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建立“红黄蓝绿”等级风险管控制度(红:重大风险等级、黄:较大风险等级、蓝:一般风险等级、绿:低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差异化”抽查。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五、相关事宜

(一)年度计划分月实施,每月应通过“德阳消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上月抽查结果和本月抽查计划。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对隐患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实施“双随机”重点监管。

(二)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前,可以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在检查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

▌审核:田飞

▌火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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