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2024)甘0421执48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广识与被执行人边小林、张富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边小林、张富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下落,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边小林,男,1972年1月30日出生,汉族住临洮县洮阳镇边家湾村前庄社 10号。
张富春,男,1973年5月13日出生,汉族:住临洮县八里铺镇宿郑家坪村王家坪社 80号
执行依据
(2023)甘 0421民初3085号民事调解书
未履行标的额
59869 元
悬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
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边小林、张富春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或者举报被执行人边小林、张富春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提供人予以奖励执行回款数额 20%的悬赏金。(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严禁提供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19994352345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