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本报从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获悉,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18高处坠落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2月18日10时许,大亚湾开发区某项目立体仓库1号库4仓货架安装作业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8.6030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专业承包单位为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供应单位情况为上海精星物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安装单位为邓州市秉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4年2月18日上午7时10分左右,根据秉诚机电负责人张*的安排,当事人芦*波和工友董*、董*德、张*4人到某项目自动化立体仓库1号库4仓物流系统货架顶部安装螺栓以便固定货架。4人在4仓地面穿戴好安全带并将防坠锁扣固定在爬梯后,从爬梯上到货架顶部,进行安装螺栓固定货架顶部的作业。芦*波、董*和董*德3人在南侧第2组货架顶部作业,张*在对面的南侧第1组货架顶部作业。10时左右,张*看到芦*波从货架顶部位置坠落至货架巷道地面,坠落声响引起了周边人员注意,张*良、董*和董*德,监护人员符*兰以及在附近地面作业的郭*、杜*良等人赶到芦*波坠落处。随后现场人员用一辆面包车将芦*波送至惠亚医院。11时48分,医生宣告芦*波临床死亡。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推断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安装人员未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违规作业,芦*波在货架顶部安装构件螺栓时,五点式双钩安全带的两个钩均未挂扣固定,失足自约34.8米高货架顶部坠落至地面,致颅脑特重损伤死亡。
调查组还指出,精星物流、秉诚机电、今天国际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若干问题。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工人违规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精星物流、秉诚机电、今天国际,均被建议进行行政处罚。
精星物流项目施工经理周*,组织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未督促按要求配备高处作业监护人员、未对高处作业人员芦*波进行安全交底,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公安机关作进一步侦查。
精星物流主要负责人陈*萍、秉诚机电主要负责人张*、今天国际项目负责人陈*棋,均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钟谨)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