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1月13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建设新时代人才强省、制造强省、教育强省,江苏将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加快打造高技能人才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协同推进示范高地。
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顾潮介绍,《若干措施》分为5个方面19条措施,既有爱才惜才的真材实料,也有引才留才的真情实意,更有育才用才的真招实举。针对制约技能人才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若干措施》在诸多方面先行先试。如在推进“职技”贯通方面,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适当提前省重点技师学院招收初中生源技师班的招生批次。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急需的技能人才为重点,选择部分条件比较成熟的院校探索开展“学历+技能”贯通培养模式试点,试点技师学院与本科院校合作开展本科技师贯通培养,探索向技工院校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支持技工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社保、就业见习、创业等补贴。
给予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支持性收费政策。将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探索作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时的加分参考项。加快推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畅通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流动渠道。用人单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若干措施》一方面注重促进就业创业,建立并完善就业意愿识别和技能短板诊断机制,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全链条模式,在提高培训精准度和实用性的同时,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另一方面,注重服务产业企业,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人才攻关联合体建设,协同解决关键共性技术和工艺难题。
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等制度。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推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融合技术技能资源优势,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鼓励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定期面向社会征集并发布急需紧缺技能需求,引导高技能人才及其团队,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研发、技能攻关、技艺革新等活动,持续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技术技能进步。
按照计划,到“十四五”时期末,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稳定在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力争达到35%;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江苏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基本相适应。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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