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网友反映,天津市河北区交管部门在未征求街道意见的情况下,印发红头文件向街道摊派禁止酒驾醉驾“大劝导”专项工作任务。来自基层的这一呼声引来不少网友的共鸣。

人民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网友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红头文件”擅自向基层摊派不属于街道权责的工作任务,要求街道全覆盖走访,建立餐饮、娱乐场所台账,建立“禁止酒驾”宣传工作微信群,并将街道开展工作情况纳入考核。由于师出无名且要求繁杂,有的街道干部直言,“每半月报送一次,说实话,还没有报,也没打算报”。红头文件的生命在于执行,一份让基层干部颇有敷衍、抵触情绪的文件的“前景”可以想见。

问题是,在河北区,相关《通知》要求的工作只是基层干部工作的很小一部分。2025年1月该区区委组织部印发的《河北区2024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街道系列)》,分为5个大类,下设38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再细化为78个二级指标,总分100分。比如,在平安法治指标中,包含“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等17个二级指标,每项二级指标分值在0.5分至3分不等。“有的考核指标可能只有0.5分,但背后的工作从年头忙到年尾”,街道干部的诉苦,道出了基层的压力之大,折射了“小马拉大车”的困境之深。

“小马拉大车”是由来已久的现象,且并非河北区孤例。人民日报报道指出,很多地方对基层进行考核均有类似指标体系。而且,街道干部表示实际承担的工作远不止考核表上所体现出来的内容。很多条线上的任务,因为属地责任,街道都推脱不了。这就造成大小事都和街道挂钩,甚至别人“生病”自己也要跟着“吃药”,额外增加了诸多负担。

“小马拉大车”的乱象,源于惯性思维和想当然的安排。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缺乏换位思考,喜欢随意替基层做主,上马任务、加码考核。一些部门不了解基层工作特点、不重视层级沟通,想当然地把非权责任务“摊派”给基层。其间,层层落实变成“层层摊派”。以前述禁止酒驾醉驾“大劝导”专项工作任务为例,河北区相关部门这么做,也是基于市里的通知发文。问题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对街道办有关责任作出相应规定,把任务一“派”了之,显得格外突兀。

客观而言,在考核体系中,街道具有重要地位。在破解一些基层治理难题时,也需要街道发挥重要力量。但街道的职权架构,决定了街道并不“万能”。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感慨,揭示了考核体系和基层承受能力之间的尖锐矛盾。当海量的考核负担重压着街道、社区时,基层人员只能陷入疲于应付甚至草草对付的恶性循环中。这种“亚健康”的工作生态,不仅透支了基层人员的身心力量,折损了基层的创造性和主动性,也令工作成效、考核实效大打折扣。如此乱象,再也不能持续下去。

中央非常重视为基层减负。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为基层减负要明确权责,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基层该承担哪些工作,要把职责事项搞清楚。这一重要讲话,为基层减负提供了根本指引。

经验和教训一再表明,为基层减负,关键是明确权责。一些基层干部所吐槽的“责在基层、权在上级”“减负数据上去了,负担指数没下来”等问题,症结就是权责模糊、权责不分。街道压根不知情、无准备,任务却从天而降的现象,也关乎权责错位、权力任性。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从源头厘清权责、权事边界,真真切切地量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把强加给基层的任务项目坚决清理干净,把不必要的考核项目坚决取消。对于不顾基层感受,肆意“拉郎配”,打着“减负”的名义给基层“增负”的现象,应予以严肃问责,为基层撑腰。唯有如此,方能理顺权责关系,消解职能越位问题,走出“属地管理”困扰,真正让基层轻装上阵、回归本职属性。

特约评论员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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