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的刘姐辞职了,在我们看来,她的辞职是必然的结果,并且没有任何人同情她。虽然是被迫的,因为领导和其他员工的态度,导致她在公司待不下去了,但是,其他人对她的态度,是她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具体的前因后果,得从公司提供的工作餐说起。
我们公司属于科技型企业,员工的工作量非常大,虽然明面上没要求996,但是,实际上已经差不多了,每天加班三到四个小时属于常态。至于大家为什么接受这样高强度的加班,是因为公司的待遇还可以,哪怕辞职了,去外面的公司,不见得就比现在轻松,并且,能拿到的工资可能还不如现在。
另外,老板也算是比较理解员工的,除了工作量这个事情上面没办法减,其他方面尽量给员工方便,福利待遇上,也还算可以。公司有一项福利,就是晚上加班提供工作餐。
关于这个工作餐,有人跟我有不一样的意见。他们表示,这其实并非老板好心,为员工着想,而是想让员工加班的套路而已。如果不提供工作餐,员工出去吃,要浪费更多的时间,加班时间就减少了,甚至有些员工可能都不愿意加班了。
不管老板的初衷是什么样的,总之,我们加班的时候,是有工作餐可以吃的,并且这个工作餐的标准还不错。公司没有食堂,所以这个工作餐都是以盒饭的形式送过来的,菜品挺丰富,有荤有素,而且还有饮料。
不过,加班这个事情,通常都是技术部,销售部的人,行政、人事等部门,基本没有过。刘姐就是行政部的一名员工,也是每天都准点下班,从来没加过班的一员。最近,她跟领导提出了异议,关于这个工作餐方面的。
她表示,既然是工作餐,那只要是在公司上班的员工,都应该有享受的权利。但是,像她这样每天准点下班,不加班的人,这个权利就无形间被剥夺了。公司晚上的工作餐,规格上还是比较豪华的,一个份的标准,能达到50元,刘姐觉得自己亏了。她提出要求,叫公司折现,给她这样准点下班的人按50元一天发晚餐补贴。
可想而知,刘姐这样无理的要求被领导驳回了。在领导和其他人眼里,刘姐这样的人简直不可理喻。其他人晚上还在辛辛苦苦加班,帮公司解决问题,刘姐早早已经回家歇着了,结果她在家歇着还想要晚餐补贴。
不过,让所有人想不到的是,大家低估了刘姐不可理喻的程度。在领导拒绝了她将晚上的工作餐折现的要求之后,她进一步提出要求,为了公平,取消晚上加班的工作餐。
这一系列操作之后,其他员工都根本不愿意跟刘姐接触了,直接将其孤立了。领导也给刘姐打上了烙印,自私,没有大局观,不可重用。
年底,公司进行工资普调,刘姐成为了全公司唯一一个被忽略的。行政部几个员工级的,都提拔了一个级别,连今年6月份进公司的那个应届毕业生,也调到了专员级,唯独刘姐依旧是员工级。发放年终奖的时候,刘姐也是1分钱都没有拿到。
经历了这些之后,刘姐终于选择辞职走人了。那么,你们觉得刘姐是值得同情,还是罪有应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