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和朋友聚会喝酒
多数人都会劝朋友酒后不要开车
然而,还有一些人“不劝反推”
用实力演绎了什么叫“坑友”
12月5日9时25分,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民警在包头收费站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此时,一辆鲁R牌照的小型轿车缓缓驶近临检区域,正当民警准备对该车进行检查时,车辆突然左转弯,从收费站广场的出口处仓皇而逃。最终民警成功将该车拦截后带回检查点,并对驾驶员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张某陈述,他下夜班后,与三位朋友一起饮酒,在聊天中,他们商量好一早就驾车回萨拉齐。然而,当他们怀着侥幸心理驱车前往高速入口时,刚接近收费站就看到交警查车。见状张某心中一紧,酒醒了一半,车内的朋友不断地催促着他赶紧掉头,一时慌乱下,他选择了驾车逃跑,可事后后悔为时已晚。
最后,民警对驾驶员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关法律宣教,并依法对驾驶员张某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决定。
内蒙古交警提示:
饮酒会导致人体视力下降,触觉、判断能力降低,在紧急情况下难以及时、准确判断,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视频剪辑:高子星
▎文字组稿:刘 畅
▎通 讯 员:刘 畅
▎责任编辑:孟祥婧 李 丽
▎审 核:张 瑞
▎素材来源: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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