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镇雄法院:强制腾退“法拍房” 铁腕执行“保交付”

为切实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变为“幸福清单”,实现案涉法拍房产成功处置,2025年1月6日,镇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了强制“腾房”行动,针对现已归属买受人涂某某所有却由案外人柯某及其家人长期占有使用的一套房产进行强制腾迁,维护了买受人涂某某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案情简介】

本院执行的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杨某某、何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执行拍卖杨某某、何某某名下所共有的位于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东正街社区某处整栋房屋,涂某某拍买成功。2024年11月8日,我院执行局干警前往拍卖标的物处对该房屋进行现场交付时发现,该房的第五层房屋被柯某一家以杨某某欠其借款,判决后债权未实现为由占用。经查询后了解柯某本人于2019年2月1日向本院进行保全该房屋的第五层,于2020年1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2024年11月8日上午,本院执行干警告知柯某占用的房屋在2016年5月16日已抵押给了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并告知其保全的房屋因有抵押权在先,本院执行干警释明法律法规,耐心劝导并告知其应立即搬离该房屋,柯某表示不同意。后本院干警又前往营盘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对柯某做调解工作,但柯某仍拒不迁出案涉房屋,始终不愿配合法院执行。



【执行动态】

在多次催告无果下,为妥善解决房屋交付问题,执行法官决定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迁。并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进行研判,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

上午10 时,镇雄法院全体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在检察院监督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强制腾迁,各工作小组按照预案开展工作,拉警戒线、疏散群众、维持现场秩序稳定......面对法院执行干警,柯某依然坚持以“债权人”身份为“挡箭牌”,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和说明下,柯某不仅毫无悔改,态度蛮横,并拒绝配合执行。

执行法官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对柯某阻碍执行的行为当即处以司法拘留,物品清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房屋物品经清点后,存放于指定地点,至下午17时,经过7个小时的全力奋战,腾退工作终于全部完成,房屋也顺利交付给了买受人。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此次强制腾退行动,对故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形成了有效的震慑力,彰显了法律权威。下一步,镇雄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着力破解执行中不动产移交的“难点”“堵点”,切实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落到实处。

法官说法

依法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阻碍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采取任何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的,人民法院有权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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