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创新 服务美丽辽宁

辽宁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今年是辽宁高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5周年,近日,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5年来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据悉,2020年1月3日,辽宁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标志着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入规范化、专业化、体系化轨道。会议认为,全省法院坚持服务大局,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战略,审判职能作用更加彰显;坚持深化改革,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明确环境资源案件类型、优化集中管辖制度、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审判专业化程度不断增强;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建立专家参与环资审判机制,加强培树典型案例,审判规则体系日益完善;坚持协同共治,建立健全与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的联动协作,落实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与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司法协作机制持续健全;坚持防治并举,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抓实司法建议工作,抓好司法保护基地建设,司法审判职能不断延伸。

2020年至2024年,全省法院审结涉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的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509件,以最严密法治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判决补种复绿48.2万株、增殖放流13088.11万尾、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金9388.25万元,推动修复土地11460.41亩。


会议强调,要聚焦助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锚定“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发展定位,以更新审判理念为先导,以提升审判质效为关键,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品牌建设为牵引,以提升素能为保障,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为美丽辽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围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从5个方面提出要求——

高站位引领,把准环境资源审判方向。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保护优先、恢复为主以及系统保护的司法理念,正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之间的关系。

高起点部署,服务保障全省工作大局。贯彻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助力构建生态安全格局。贯彻粮食安全战略,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落实开发保护战略,助力构建以辽河口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助推能源革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聚焦绿色金融案件,找准环境服务与治理合同类典型案件突破口。

高水平守护,切实维护人民环境权益。践行生态环境民生福祉观,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服务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推动美丽辽宁人文景观绽放异彩。

高标准推动,优化创新环资审判机制。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推进受案范围规范化、集中管辖协同化、“三审合一”审判实质化、审判管理科学化、对下指导日常化、审判辅助机制制度化以及环境治理协同化。

高质量发展,一体打造辽宁环资品牌。注重人才培养,加强环境司法理论研究,注重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广泛宣传辽宁经验,共同擦亮“辽法护绿”品牌名片。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发布了5年来推动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发展的重要成果,并就当前工作存在问题开展座谈交流。全省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法院代表沈阳中院、大连中院、丹东中院、朝阳县法院作经验介绍。

辽宁高院分管环资审判工作院领导到会并讲话,全省集中管辖中级、基层法院,大连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相关院领导及负责同志,辽宁高院环资庭全体干警,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参会。

审核丨黄艳辉

责编丨严怡娜

文字丨关 月 崔馨予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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