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小区维修资金缴存使用余额情况明细表公示

根据《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代管部门、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的要求,现对沭阳县小区维修资金缴存使用余额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23日。如有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存在异议,请于2025年1月2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沭阳县城市管理局。

电子邮箱:987283224@qq.com。

邮寄地址:沭阳县学院路1号1608室物管中心。

联系电话:0527-83512345。

附件:沭阳县小区维修资金缴存使用余额情况公示

沭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


来源:网络综合

▌编辑:忙碌的小编 | 审核:阿文 | 审签: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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