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私自售卖这种药品,违法啦!
“冬季行动”开展以来,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不断加大非法售卖管制类药品行为查处力度,特别是涉校园周边药店的监管力度,近日成功查获一家售卖管制类药品商店。
禁毒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位于建平县第三小学周边的一家药房可能存在非法销售管制类药品行为。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办案民警确认,该药店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进购大量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在明知2024年7月1日该药品被新列管为第二类精神药品,且不具备相关部门批准的售药资格的情况下多次向无处方、未实名登记购买的人员私自贩卖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
2024年11月28日,禁毒大队办案民警在药房内将2名嫌疑人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田某已被建平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属于中枢镇咳药,主要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而发挥镇咳作用,可用于治疗感冒、急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等引起的咳嗽;复方地芬诺酯片可以用来治疗由于各种病因引起的肠蠕动加快引起的腹泻,适应症为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及慢性肠炎。但是,如果服用过量,会抑制NMDA受体,让人出现幻觉、'灵魂出窍’感及分离感,这一神经行为学作用与氯胺酮类似。此外,右美沙芬还会抑制外周和中枢神经系统,导致心动过速、高血压、出汗。由于以上药品在全国各地出现药物滥用的情况, 2024年7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来源丨建平微警事
加小编微信 liuyanf003 ,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