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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游人》
作者:吴纯
出版社:理想国|云南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9
以下内容摘选自《遣游人》,由理想国授权发布:
第七章 《积木游戏》
自从踏上旅途,我每天醒来都有一个习惯:默想当天的时间。现在是一九四七年七月,我正躺在床上,外面阳光很大,木板床还是让我有种躺在棺材里的错觉,我慢慢确认了我已经离开轮船,半夜的风雨加剧了我晕船的头疼,现在我在汕头的旅馆里。
吃过午饭,我去领事署办证明,又去了潮海关办公室。从潮海关办公室出来之后,我就在附近村里的田地和堤坝边散步,到处看来看去。这么多年过去,这里的人还是会用狐疑的目光观察我,我也以为自己已经认不出这片土地的模样。回到城镇时已经是黄昏,空气里有一股烧草料赤煳煳的气味,街上的行人不是很多,女人们坐在大埕边抽纱、编草席,街上有儿童在卖菠萝和香蕉,每个人的脸上有淡淡的紫蓝色光晕。
一个卖莲雾的妇女叫住了我,确切地说,她在叫我的名字。
我怎么都想不到,会在这里遇到她。我早已认不出这个老朋友,她穿着黑裤和蓝布衣,跟我在路上遇到的农妇没什么区别。有人向她投去目光,好奇这个身体壮实、看着像干了半辈子农活的邻人,为何会认识我这个外国人。
我离开那年,她还是不足十岁的小女孩。我问她这几年过得怎样,她告诉我,十多年前嫁给当地的一个农民,后来丈夫沉迷赌博输光了家业,她带着两个孩子回了娘家,一直没有再嫁。她有很多话要说,很紧张,手不停地扯着袖口,我听得懂她说的话,但我已经十几年没说过这种语言,她的热情和质朴使得我放下异国人的身份,我也跟其他小贩一样脱掉鞋子,坐到她放在箩筐边的板凳上。
我对这趟旅程有过很多想象,与其说是忆旧,不如说是追溯那些从没被我正视过的风景,如今烧草料的味道就很让我着迷。很快我发现,我忽略的东西比想象的东西更多,比如我一直不知道她的名字,当时所有人都叫她细妹,我也跟着这样叫。她的原名叫雁,我们都没想到这个名字,竟是打开那一段往事的钥匙。
这不完全是我的故事,但还是要先从我的经历开始说起。我出生在英国格拉斯哥的一个手工业家庭,从小我就无心继承祖业,一心梦想着当语言学家,考入了威尔顿公校,主修完语言应用学课程后我才发现,自己懒散的天性根本不适合做这个职业。一八九六年,我拿到毕业证,不甘心就此留在英国,于是去了越南、缅甸和印尼游历,最后选择在菲律宾落脚,在同学的帮助下,很快我在驻防部门当了一名执事。
由于懒散的天气和热带气候的消磨,我在闲差中挥霍时光,也染上了酗酒和玩桥牌的瘾。一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龙舌兰酒,什么事都不记得,只记得在街上跟一个马尼拉人斗殴,我不喜欢马尼拉人的脸。那时菲律宾刚被战败的西班牙送到美国的手中,除了政治上的交涉,各国人在此地经商和生活,早就形成了微妙和制衡的关系网,而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爱酗酒的文官,那次斗殴事件之后,我就被革职了。
就在那流落异乡、游手好闲的期间,我认识了一位叫约翰逊的美国传教士,他说他正打算前往中国,问我有没有兴趣去。于是我跟着浸信会的传教士队伍,坐上蒸汽船,在海上漂了几天之后,抵达了他们在中国的目的地。
我们在一个叫樟林的港口登陆,很多女人站在码头和更高处的土垛上,朝着大海挥手和哭泣,约翰逊告诉我,她们正在送别自己下南洋的丈夫。约翰逊还告诉我,我下船的这个临海地区是潮州府城。我对这个地方一无所知,我只知道我要来中国,这个远东最大的国度,犹如无边无际的码头组成的大陆,就在踏上码头时,我记起了对它的第一个想象。
我们在汕头落脚,在约翰逊所在的教会里吃住,我先是在当地的教会学堂当教师,主要教授英文和数学。跟在菲律宾一样,我依然过得贫瘠散漫,不同的是,这里主要是南亚热带气候,季风走向和温度也较为宜人,加上当地对外国人的保护政策,生活在这里,我的性情变得非常稳定。凭着以前在语言学上学到的一点技能,我慢慢认得一些中文,一年之后,我基本会听官话,还学了一点本地方言。这种叫潮汕话的方言,听起来像是某原始部落的语言,也是这个国度最古老的语言之一,我在印尼等地听人讲过这种方言,那时我并不知道那些移民的华人来自哪里。潮汕话非常难学,我辗转托人找来一本《汕头方言手册》,才渐渐摸到一点窍门。
这本手册是英国学者翟理斯编撰的,十年前他曾经在汕头当外交官,据说他的外交生涯不是很顺利,不久后便返回英国。我很遗憾没能跟这位研究语言的同乡见上一面,对于此地和我这个后来者,他只留下一本词典和几篇游记作为线索。当时我沉浸于语言的学习之中,我那点浅薄的、投机取巧的语言能力总是让我畅行无阻,我经常到集市和稻田边去,跟挑扁担的小贩,跟坐在树下的妇女聊天,他们一开始都很害羞,妇女们会赶紧走开,或者用草帽遮住脸,但你听得到她们在笑,男人们满腹心事的神情,也跟我在其他地方看到的不一样。他们不好意思教我说粗话,就教我歌谣,我曾想过学翟理斯编一本歌谣册,但最终还是懒散作罢。
当时的美国浸信会和英国长老会,在潮汕当地各有传教版图,但他们还是必须谨慎地和当地人相处。我的朋友约翰逊和他的同僚费尽周折,制作方言版布道手册,还让我帮忙编成歌谣,便于向村民讲解。约翰逊经常被派往莲下村布道,印尼的热带光线把他的皮肤晒成了古铜色,让他看上去有一种平易近人的农民气质。他一点都不享受乡村旅行,农民们的热情和冷漠都会让他倍感受伤,他喜欢坐船穿行于各个水道之上,看渔民和艄公的活计,听船里琵琶声声的伎乐。他不动声色地思念着老家新英格兰,就像思念路边芳香的黄色小花,在他看来,传道、乡愁和野花,都和《圣经》里的每个名词一样珍贵。
约翰逊是个性情温腼的朋友,这种温腼会和我的好奇心形成强烈的对比。他从不跟我辩论,也从不和抵制传教的本地人置气,他把乡野和河流、外国人和当地人当作互相连接的事实,我却热衷于辨认每一样东西之间的区别,就像当地人告诉我的,某个方言词汇的音调一变,意思可能完全不同。约翰逊当然不会和我争论稻子和麦子的区别,但他不能理解我沉迷于各种方言,特别是一些他所形容的、看起来像匪客的人说的语言,发现过多的区别,只会让我轻易发现跨过边界的后果。但边界不仅仅是我个人遇到的问题,我知道一些当地人称信教为“吃教”,意在讽刺多数人表面加入教会,实则是寻求教会势力,庇护他们在乡里械斗中的生存权,约翰逊鲜少提及他对传教和当地信徒的看法,相比起传教士的身份,他更像个抚恤帮贫的士绅。
就像有一次,我们经过一处邋遢的村庄,听到几个庄稼汉在吵架,约翰逊打赌他们是因灌溉引水触发的矛盾,我则发现是男女丑闻,我们没有过多逗留,就这样走出了村庄。第二天乡里府衙贴出了布告,说一个农户把他出轨的妻子装进猪笼,推到河里溺毙。约翰逊为死去的女人祷告,却不称赞我的能力,仿佛是我一语成谶害死了农妇。
没有跟约翰逊一起的时候,我就独自在野外漫游,从清晨走到暮色四合。几十年前的天色跟如今的天色无异,但我已经没有诸般行走的精力,那时我还可以往黑暗里头走,走到陌生的地界,走到放弃语言的时刻。雁却仿佛有很多话想对我说,这位妇人时而平静、时而激动的叙说,一点点唤醒我的记忆。
我想起那是一九〇八年,当地的富贾正在找一位会教外文的家庭教师,去给他家的少爷上课,教会便把我推荐了过去。那时我已经在教会学堂待了两年半,家里寄了几封信来,问询我对未来的打算,可以这么说,外界的事物和植物都蓬勃发生着,只有我沉寂在个人的世界里。本地人和教会有过几次升级的矛盾,约翰逊也说不好接下来的形势,包括教会的人事变更,学堂的后续支持,他是否会离开这里等问题,菲律宾的那段经历,也让我对富人还抱着心有余悸的态度。那时正逢入夏,蟋蟀的叫声快要把我淹没在午睡里,不一会儿又骤风暴雨,雨水落到了花园里,我模模糊糊听到有人在外面,报告说有位牧师被村民绑架,所有人跟着他冲了出去,房子和蚊帐也跟着摇晃着。我睡到傍晚,在街上闲逛时遇到约翰逊,跟他说了自己的决定。
雁是在一九〇四年去的陈家,当时她六岁。她家祖上是在福建漳州,整个家族在万历年间才迁居到澄海县,家里世代为佃农,那时候的澄海经常遭海盗上岸打劫,农田也频遇旱涝,她家里的兄弟姐妹众多,口粮吃不饱。她的表舅原是在陈家做工,就将她一同带去陈家,因为年纪小,一开始她学着做一些针线活,还跟着家里的小孩上过几年私塾。
我不记得第一次和雁打过照面的情形,那时她已快十岁,没有缠脚,已经熟悉很多家务和女红,放假回家时也帮忙干农活。我也不记得是哪一位女仆搬下我牛车上的行李,打了一盆水给我洗脸,盆里还搁着几枝我不认识的花草。陈家的女仆都是勤劳强健的女人,从不柔弱,我在陈家领受过她们的照顾,我一直相信,就算拿到手的棉花变成了谷穗,她们也能织出一张舒适的床垫。
女仆带我去见我的学生,在书房里,陈家的幼子陈立桐穿着一件宝蓝色的立领对襟长衫,戴着圆礼帽,神情淡漠又羞涩,他的脸庞让我想起丰满的动物,不激烈不粗野。他抹了当时在东南亚非常流行的香膏,举手投足间却是旧式的礼仪,他对我在欧洲的经历饶有兴趣:“你会踢足球吗?”他突然提高音调,双腿在高椅上晃来晃去,小心隐藏着一个十三岁男孩的心思。
谈话并未因为我生疏的语言而中断,很快,他就展示出了来自富人家的自信,开始介绍他们家的种种,我恍然大悟过来,他就是这个家族递给我的第一张名片。其实陈家在府城的名声早就如雷贯耳,那时我在乡里游荡,经常从乡民口中听到这个家族难以想象的财富:陈家第一代商人靠着经营红头船发迹,咸丰元年就在香港南北行创办商行,经营大米进出口业,陈慈黉是子承父业,渐渐做成了暹罗商界的米业大贾,在暹罗、新加坡、越南和曼谷的商界,无人不知“陈黉利行”这个商号,有人亲眼见到陈家每天傍晚时分结算一天赚的银元,称重时要动用米斗。
在外人看来,这个家族始终蒙着或是神秘或是华丽的面纱。按照雁的说法,她能到陈家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运气,她深知那超出运气的部分,是置身于这种鼎盛的传说里,就是一种至上的特权。传说的奇异不在于宏大,而在于细节,她开始告诉我一些隐秘的事,比如她第一次来月事时非常害怕,以为自己过早得到了生命中的所有馈赠,不得不提前死去。
陈家幼子倒是一点都不怯怕我这个外国人,可以看出,他的父亲虽无意让他去上学堂,但也正在把他培养成一个学贯中西的中国绅士。我们正说着话,那位穿着织锦长袍的父亲拄着拐杖进来了,这个已过花甲之年、建立了一个纵横异邦的商业帝国的老人,身材高大,目光锐利,气质接近于我在乡间庙里所见的男性神明。他和我寒暄了几句,就继续去厅堂里议事了。
陈家为我安排的住所,比我之前寄住过的地方都要宽敞:一个朝东的房间,光线充足,除了日常的家居用具,还为我添置了书桌和书柜。我快乐地向女仆和她背后的主人表示感激,女仆提来一桶水,快速把地板清洗了一遍。我告诉她自己没有随身带太多的书,只有几本词典,一本大英历史书,和约翰逊给我的中文版的《圣经》,显然她对这个话题也不感兴趣,但她问我信教这个行为的奥妙。
她就住在旁边的村子,经常能看到传教士在传教,她一句都听不懂,神奇的是,她竟期望从我这个一知半解的外国人的口中,了解更专业的宗教知识。我只能告诉她,宗教不是承诺,不是任何实用的事情,我想表达约翰逊的说法,宗教是一朵黄色的花,这个说法让她的脸浮现出了生动和茫然两种颜色,这个可爱的女仆因为专注而嘴巴微张,出汗的脸颊红成一片。她没有停下手里的活,我无处下脚,就坐在窗边的横梁上,打扫完房间,太阳已经完全西斜,她恢复了那种毫不在意的态度,提着木桶走了出去。
这是我第一次跟这里的女性对话。我的意思是,她不把我看成高她一等的客人,回想起来,她们的脸、眼神和语气确实都不一样,在那里你可画不出一张仕女图。相比之下,男人们的面貌就有点千篇一律,他们也出现在各个角落里,大多手持烟筒,结队议事,或者一言不发,登上观景台眺望远方,写下诗歌。相同的是,男人和女人都对我尊敬有加,作为那里唯一的外国人,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像一只到处闲逛的、没有性别的野生动物,没有规范束缚我,也没有新世界要我去遵循。
我就在那间西南角的藏书阁里,教那位少爷英语、历史和数学,他小时候就有私塾老师教过他四书五经等古籍,人很聪明,也很能接受一些挫折。虽然我很严格,但我没有像外界传言的那样,传授他什么诡谲的西洋之术,倒是他教会了我很多好玩的东西,写毛笔字、糊风筝、挖田螺,当我玩得尽兴之时,才发现他并不喜欢这种乡野小儿的意趣,倒有点在旁观我像乡野小儿的表演。
陈立桐还有两个年长他许多的哥哥,已经在家族的海外企业中经商,他是他父亲的老来子,格外被溺爱。他羡慕我云游四海,不必背负家族的期望,他爱听我讲在缅甸和暹罗的经历,但我隐隐感觉,这位幼子其实哪里都不想去,他喜欢并接受着这里的一切。
搬进陈家之后,我减少了出门次数,不全是因为慵懒,还因为这里四时轮转的景色总能让我注目良久。春天的时候,澄人熙熙若游化日而登春台,在县志优美的文字里,整个宅子似乎也变得温柔夺目,门庭闪闪发光。女仆们抱着被子和衣服经过,到处是皂粉的味道,柳絮在风里东倒西歪,宅子变成了一座漂浮的孤岛。
我从不吝惜对这个地方的赞美,认为暹罗的皇宫也不过如此。大宅也是这个家族坚固繁茂的象征,那时的澄海夏天频发台风,就算遇到最严重的暴风雨,宅子也毫发无损,台风过境之后,小孩子还拿木盆当作红头船,在门口划着玩。
我分不清楚是出于权力的附丽,还是宅子本身就有一种魔力,那里总给人与世隔绝的幻觉——这个挂着西洋钟表的孤岛家族,自行制定着自己的时间规则。一九〇六年的新年很快就到了,宅子里每天都在燃香,达官贵人陆续登门拜访,鸟叫声都比平时欢快了一些 ,我经常睡到中午才起床,慢悠悠地穿过院子,远远窥探着宾客的活动,再去找厨娘给我做点吃的。我记得那是新年开始的第五天,我吃完饭后,准备去找小孩斗陀螺,走到后院的拱廊底下时,从高架子垂下来的忍冬花枝条碰着我的头顶,就在瞬间,枝条的震颤闪过我的全身,一种怪异的、分离的感觉在我的心里升起:麦芽糖黏住我的牙根,溶化在口腔里,我对那里的忍冬和每一根柱子都了如指掌。我站了一会,几近忘记了时间,直至有孩子跑过来,拉了一下我的袖子,我像在缓解贫血症一样,眼前幻想出来的色彩慢慢消散,大宅则一直岿然不动。
我记得很多陈家的细节,却还是想不起第一次和雁打照面的情形,雁却记得很清楚,那时我头发红火,总挂着不知所以的微笑,像个老头佝身观察屋檐。她以为我是在找鸟巢,其实我是在看瓦当上的花纹,我不是合格的学者,但当时我沉迷于这座宅子,研究它的结构,我计算过花纹的种类,还数过房间和门窗,中国人喜欢谈论风水布局,我也开始认为这种奥秘也发挥在那种宅邸里。在那个家里,数字是一种更敏感的禁忌,我听说陈慈黉在给一百艘货船编号的时候,只编到九十九,最后一艘没有号码,如同幽灵的名讳。我还发现有的房屋边沿故意做缺了一角,中国民间有这么两句谚语: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月盈则亏,水满则溢”,都是指万事不可过于完满,否则很快就会走向反面,但不得不说,陈家的这种谦虚,也是一种精明的退避。
雁也尽情观察过那个宅子,她喜欢那些瓷砖上的花纹,觉得它们的美丽举世无双。一个男孩走过来,脸上怏怏的,手插进她的衣兜,那是她不到三岁的小儿子,她生育了六个孩子,其中一个女儿夭折。她依然记得那些好食物和衣服的情景,回忆旧日,她的脸变得温柔,她不知道如何向男孩描述她的亲眼所见,任由他执拗地掏着什么都没有的口袋。
雁的讲述和我的记忆有重合的部分,但我感觉,我们始终生活在不同的时间线上,实际上当时的我们已经被装进无数个庞大的时间口袋里。一九一一年后,陈家从不称民国几几年,这涉及他们的政治立场:隔年“剪辫令”颁布之后,陈慈黉不反对家里的男丁剪辫,但他本人拒绝服从法令。我听说他的胞弟陈慈云本来被举荐为候补道台,革命爆发时,他正在上海候船准备去日本考察,仕途也就此断送,一开始也拒绝剪辫,后来迫于形势才干脆剃了个光头。这两位老人戴西洋表,和外国人做生意,却终生拥护旧日王朝,仿佛他们创造财富,是为了挺直腰板,伫立在无力反哺的帝国之中,最后还是威望保障着他们的忠诚和自傲,让他们避免过多陷入行动的拉锯之中。
外面怎么变化,陈家大宅始终像是那片土地上一个坚固的、引人入胜又充满敬畏的存在,经常有形形色色的商人、乡绅和官员来访。我认得一位叫高绳芝的乡绅,据说他帮助过革命党人先后光复潮梅各县,还召集过那些有钱人筹资,秘密捐款给革命党人。高先生的祖父是暹罗机械火砻业的创始人,他自己也有过人的经商眼界,在县里率先从日本引进技术,开振发织布局,布匹都卖到了南洋。他还顶着亏损的压力,在汕头创办第一家自来水公司,之后又组建了电灯企业和民用电话企业。
他知道陈慈黉对新政态度不佳,从不主动在他面前提起这些事,陈慈黉佩服这位年轻人,也不只出于商业同僚的考量,这位年轻人壮志雄心,一直说要让本地人喝净水,用上电火照明。我知道他聘请过日本人,不反感外国人,也曾和他交谈过几句。有一次他独自在大厅里的大挂钟前站了很久,他看到我,就说他家有一个小客厅,有翠绿的椅子和老姜色的鸟笼,每到傍晚光线渐斜,客厅就像一幅明代的画,并邀请我到他家去欣赏他的收藏。说完他疲倦地笑着,他只是想从我们这里盗走一点时间,尽管他家财富万贯,花园里花繁木盛。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两年之后,起义同僚被杀害的事实让他深受打击,病逝时三十五岁。
那个家里的每个人都有数字天赋,雁也不例外,她清楚地记得每个人的年龄。她问我认不认识有一个叫“瑟”的女仆,我一下就想起来了。瑟是一种乐器的名字,我之所以对她的印象更深刻,是因为她有一种耐心做事的力量,那种力量在我看来甚是神秘。她穿过长廊,在黄昏时候把家里的窗一一关上,她喜欢一边关窗一边点数,当我在中途遇到她,跟她打赌已经关上的窗户数量时,几百扇窗户数下来,她也从不出错。雁告诉我,瑟回福建老家成亲,第二年就难产死了。
瑟在回老家之前曾算过命,算命先生告诉她,生下来的第一个孩子不能要。我从不喜欢算命,算命神通跟西方炼金术、占星术一样,有算术也有骗术的成分,人容易受到蛊惑,也因为命运就像是一个线团,看不清来龙去脉。她突然想起这位姐妹,是对算命先生心存芥蒂,恐惧预言的实现,还是感慨命运的灰尘,一直随机地落在每个人的头上?雁告诉我,现在乡间也有人用《圣经》来占卜,即任意翻开一页,那页的第一段是卜文。她想请我也用这种方式,替她决定半个月后的一件事,但我想的是,如果约翰逊了解人民如此嫁接了信仰和生活,不知道他会做何感想。
一九一三那年的大事,是立桐娶了妻子,她是福建漳州一个盐商世家的女儿,嫁给立桐时十七岁。成婚那天,锣鼓和鞭炮响彻天际,硫黄气味弥漫在整个隆都县的上空,那场婚宴持续了五天,家里出现了很多我没见过的礼物:报时鸟挂钟,金色小人跳舞的发条转盘,骑风车的仙人,弹簧活门,百鸟朝凤的雕花屏风,一种坚硬的、长着绿毛的水果……他们举办了新式婚礼,旧式礼仪也一样没少,很多人第一次见到婚纱、照相机和没有裹脚的新娘。白天宴请宾客,晚上就演大戏,陈家在宅前的大埕搭了一个舞台,比我在乡间看过的舞台都要华丽。那几天我喜欢拿着酒瓶子,爬到楼顶,看看月亮,看看戏台上唱书生和小姐的潮剧,我真又喝得烂醉!
后来有人提起了拍照摄取术,那时候迷信的风俗认为,拍照会把人的灵魂给摄走,中国人从不认为灵魂是抽象的东西。结婚那天,陈家找了一架很大的闪光灯,把暗箱放在厅堂前的中间,拍了一张大合照。我和雁都没有见过那张照片,照片也从未被挂在家里,大家的灵魂不知道被摄去什么地方。几个月后,那新娘生了一场怪病,突然变成哑巴,找了许多医生都不见效。立桐很爱惜这位妻子,他对包办婚姻没有过激的看法,新娘的美丽也缓解了他长年的忧郁,女眷的议论让他心烦意乱,他恐惧于妻子的遭遇,还给庙里捐赠了重金祈福,但那新娘依然说不出话。
他们一直叫雁为细妹,记起她真实的名字来,也是因为新娘的病。她说是家里几位主事人把她叫过去,立桐也在场,他们劝说她放弃自己的名字,实际上是剥夺她的名字。一个算命先生说,新娘之所以生病,是家里有人跟她的名字犯冲,而家里只有细妹的名字“雁”,和新娘的“彦”字重音,虽然是不同的字,但他们找不出更多的巧合。
最后雁接受了这个请求,她描述着自己的遭遇,如同描述着一件我没见过的暴行。在中国人的观念里,人只有被命名后才可以顶天立地,名字也是世界上最短的咒语,失去名字,就像没有了眼睛和嘴巴。对他们农家人来说,名字还代表祖灵的编码,是灵魂落叶归根的依据。这个故事的残暴之处还在于,他们继续称她为细妹,没有人主张给雁一个新的名字。雁是一种野鸟的名字,在英国的水边经常能见到,雁说他们乡下称它为野鹅,跟它名字中的美好寓意没有丝毫关系。
雁觉得人如其物不如其名,倒也是件好事,她学会了在屈辱里寻找乐趣,一度想把自己叫成“蜡烛”“凳子”“毛笔”,仿佛只要她愿意,就能变成自我命名的这些东西。雁说那段日子她经常睡不着,端着饭碗吃着吃着哭了出来,她还去了庙里找庙祝求一个名字,庙祝跟她说没有办法,除非她出家,出家了会有一个佛号,这样才能舍弃俗世的名字。
我对我的好胃口感到抱歉,对我还有多余的名字感到抱歉。那时陈立桐为我起了一个汉语名字:杜甫,我知道杜甫是唐朝的大诗人,写过很多诗歌,我喜欢读他的诗。我顶着这样的大名,反倒有一种幽默感,甚至在某些时刻,这个名字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我把“杜甫”遗弃在了中国,如果不是雁叫住我,我以为已经没人记得,以及知道这个名字的人都已经不在这里了。
中国人有各种大名和小名,活着时候的名字和死后的名字,很多姓名是忌讳,是权力。就像在陈家,没几个人可以直接称呼那新娘,但现在我可以说出来了,她叫彦枝。没下过南洋的人说,她长着一副南洋女人的面孔,从南洋归乡的则说,她是最典型的中国美人。她那美丽的面孔之下,潜藏着特异的性情,如果说有人怀疑雁的事情是出于构陷,跟她这样的性情不无关系。
我听说她病好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人画像。不是那种严肃的、为了给后人留纪念的画像,更像是仿造仕女图的消遣。那时候有个画师不小心画歪了她一侧的眉毛,彦枝不但没有怪罪他,之后几天,她还一直做着歪眉毛的表情。之后越来越多的画师听说了她这种奇特的性情,故意改造她脸上的部位。外面开始流传她的画像,有的丑陋,有的端庄,时间一长,这些画越画越离谱,有传闻称,张员外就收藏了一副女钟馗,所有人看一眼就知道画的是她。彦枝央求员外带到家里来,都被他几番婉拒了。
有个师傅做坏了家里的一个窗户,她对那位手工不好的师傅早有耳闻,于是他时常被她描述为“生着六个角的怪物”,有时候是“满脸白毛、叫阿斗的猴子”,盘踞在屋顶,专门抓小孩,当她涂着凤仙花汁液的长指甲伸出去,孩子尖叫着逃跑。之后家里召集工匠,那位师傅也在名单里,临众人集队过来的前夜,他就病死了。彦枝就说,那工匠是个懦弱的老头,哪禁得住要他现身为鬼怪猿猴呢。
仆人们还学过她见张员外的情景:想起这些流言,她就忍不住跟员外抱怨“哎呀,气死了”,转着手里的扇子,员外赔着笑抹着额前的汗,想着这回非转变心意不可了。他们的谈话生出了另一段流言,他最后生气回家,是看到她在那把扇子的内面写了骂他的话。
我有幸亲眼看到那个和尚的皮囊术。陈家请他来大堂里表演,表演开始时,和尚会盘膝在大堂的中央,用一个大麻布袋罩住全身,一会过后,布袋慢慢撑大,升起来,开始贴着地面游走,在场的人都不敢呼吸,只听得到和尚走路的声响。
和尚表演那天的天气非常闷热,在场的人的眼睛、胳膊等关节似乎都被麻袋无形地套住了。彦枝叫住和尚,问他的法术是从哪里学的。
那和尚停住脚步,布袋里传出声音,像是从陶缸里传出来的。
“我是无用的孤儿,城北佛寺的大和尚好心收留了我,长到九岁,又跟江湖上的师傅学了一点法术。”
彦枝又打听城北佛塔的传说,她说她听说的是,有两个工匠,当年被叫去造佛塔,那个塔造了一半还没有造好,他们就死了。这两个死去的人一直没忘记这个没造完的塔,他们的鬼魂不愿意离开,一直绕着那个塔,一直没法转世。
那和尚原地不动,声音也不动:“他们也想转世,但先转世的人要把另一个人吃掉,眼睛激动发光,嘴要喝辣酒,火要烧舌头,他们认不出那苦恼,不得摆脱,只不过不跟任何人说而已。”
和尚说完就继续表演,他弯曲身体,围着大堂走了几圈,布袋慢慢随着形状变大,鼓胀到了顶点后,开始微微摇摆,里面发出风旋转的响声。布袋又放松下来,像呼出了气,其中有一侧晃动着,有东西正在直接钻出来。
那东西完全脱离了袋子之后,悠悠地走着,东飘西飘,这是布袋走出的透明人形,人形跟和尚模样相似,轮廓和眉眼像极了中国画里的白描,也很像我在仰光见过的僧人,闭着眼睛微笑。在一众惊叹声中,它飘到大堂的门边,朝着门外,一声不响倒地下去。我们走过去瞧,地面上只有一张鹅黄色的人形油纸膜。
和尚脱下布袋,回到厅堂中央,交叉着双手缓缓叩首。表演结束后,一般他不着急着回去,会坐下来喝茶,小孩捡走了油纸膜玩。但那天的和尚,忽然有了属于和尚的超脱,他脱下湿透的鞋子,解下脖巾,泥鳅般瘦小的身形竟比之前矮了一截,似乎真正的障眼法表演才刚刚开始。
我第一次见到如此惊人又古怪的法术,和尚和彦枝的对话也让人费解。那天晚上办宴会,彦枝没参加,她捡走了油纸膜,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那晚我们观看了潮剧《南泉斩猫》,讲的是一个僧人为了结束纠纷,杀了一只猫的故事,仆人先把家里的猫都藏了起来,他们担心某些可怕的巧合,又说不出巧合会是什么。
我因为着迷法术,又观摩了他的第二次表演。这次他只转了几圈,就利落地做出半蹲的动作,眨眼的工夫,人形从布袋里一下子弹出。
彦枝叫住了他,和尚已经走到了门沿,只能顶着全副装束,喘着大气返回来。
“上次我说的是佛经里的故事,城北根本没那两个人。”和尚沉默着,她又问他可要听城北两个人转世后的故事。
“故事讲的是,那两个人终于转世为一对子母鸟。母鸟每天出外觅食,将食物叼回来给巢里的雏鸟,雏鸟长大一点,母鸟就带着一起打猎,母鸟杀猎物,雏鸟站在旁边看着。母鸟每逢求偶,转头看一眼那什么都不做的雏鸟,就立马把眼前的求欢对象啄成肉泥,两只鸟扑过去尽情啃食。”
众人听完心知肚明,她所描述的,正是家里某个女眷房里挂着的《三鸟夺食图》。那幅画出自苏州一位名画家的手笔,又拿到庙里去开了光。然而自从挂上那幅图之后,那位女眷就噩梦缠身,最后不得不把画藏在斗橱里。
那幅画手法精湛,家里并不舍得毁掉,也曾把画再请去庙里做法事,但那女眷依然受到画的侵袭。奇怪的是,彦枝编了那个故事之后,那女眷再也没做噩梦。
和尚卸下布袋,平静地和她对视说道:“夫人,这的确是人间实苦。”
那天他没有表演完就走了,再也没来过,我也没能看到那样神奇的魔术。有人说和尚就是修塔人,被彦枝揭穿后落跑,我却认为那是和尚的报复,这样彦枝永远无法知道他的把戏的奥秘。有一段时间,“修塔人”成为在陈家流传的代称,指那些顽固又没法自处的人。雁对这件事完全没有记忆,也不记得是否被叫过“修塔人”,她早已下定决心拒绝被命名,她宁可当只有姓氏的人,也不愿意被变相剥夺。
作者简介
吴纯,1989年生,广东揭阳人,中国人民大学创造性写作硕士专业,曾获第34届台湾联合报文学奖,首届“匿名作家”大赛总决赛前五。有作品发表于《花城》《山花》《天南》等,已出版长篇小说《遣游人》。
图书简介
《遣游人》是青年作家吴纯首部长篇小说,以绚丽的想象力创造出一个时空交叠的复调叙事迷宫。丢失手稿的作家、历史学者、辍学青年、独居老人、寻找失踪恋人的武家后代、神秘的网络女孩……他们因一部失窃的小说手稿而聚合在一起,开启这场通往未知的寻找之旅。
根植潮汕的故事迷宫,民俗奇观交织下的日常,隐秘角落的爱与哀愁,在小说中,作者用自成一派的细腻迷人的文字罗织而成语言之网,筛取出梦境与现实、历史与记忆的幽暗与灵光,也是其对世界、芸芸众人、岭南风俗、芜杂生活和更广博的知识趣味的一次热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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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子:人们似乎无法忍受慢,文学偏偏是从慢里诞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