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根据“大风新闻”报道:山东胶州‬一对‬夫妇‬因‬征地‬纠纷‬被‬羁押‬600多天‬,后因‬证据不足‬检方‬撤诉‬,获国家赔偿‬80多万元‬却‬迟迟‬难到位‬。

当事人孙女士说:在2018年8月的时候,承包30年的土地上的果树和房子都被推倒了,土地还是一类口粮地,可征地补偿仅有2万元的补偿,对于这个补偿自然是不可能同意的,以后的生活该如何保证?



结果孙女士夫妇因征地纠纷被羁押,警方定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这时候孙女士夫妇才得知推平果园和房子的是中建八局的施工方,目的是为了盖商品楼往外卖。



夫妇俩这一关就是600多天的时间,然而有意思的是经过多次的补充侦查,检方发现孙女士夫妇的行为达不到可以起诉的标准,检方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对首要分子的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夫妇俩是因为征地补偿与施工方有纠纷,被定了这么一个罪名也确实是离谱了,既然撤诉了,那这被羁押的600多天就是无辜的,申请国家赔偿也是理所应当。

最终检方和法院作出分别赔偿二人40余万元的判决。

可是就当孙女士夫妇等着赔偿款下来的时候,却迟迟拿不到,检察院对于为何迟迟不给付赔偿款的回答是赔偿款什么时候到位要视当地财政状况而定。



这怎么什么事都让孙女士夫妇遇上了,赖以生存的承包土地没了,还被无辜关押这么久,最后连赔偿金也没拿到手,不知该如何形容他们的遭遇,只觉得这以后的生活该如何继续?

对于赔偿金迟迟难到位的情况,律师表示:可以建议法院强制执行,从财政部门账号中划拨。



网友热议:

工资‬能发‬,奖金‬能发‬,赔偿‬怎么‬就没‬办法‬给‬了‬?



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造成‬了‬损失‬了‬。



当公民遭受了不公正的对待,国家有义务、有责任及时且足额地给予赔偿,这是法治精神的基本要求,也是公信力的重要体现。

财政状况不能成为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的借口,在各项事务的规划与安排中,本应将公民权益保障放在重要位置,提前做好预算和规划。如果因为一时的财政紧张就拖延对公民的赔偿,那么法律的尊严何在?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立即行动起来,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将赔偿金给付到位,只有这样,才能让民众真切地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温度,让正义不仅不缺席,更不会迟到且打折。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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