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推行房屋征收补偿使用房票实施意见的公告”,就稳步推行房屋征收补偿使用房票工作征求市民意见。

公告内容显示,房票有效期为6个月,自核发日起算。房票持有人可在全市统一的房源库中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得设置区域性限制措施。


实施意见包括房票的有关定义、奖励和优惠政策、使用规则、工作机制保障等四个方面共计14条。

房票是征收人比照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政策,将被征收人的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在房源库中购买新建商品房(包括住宅、商业、办公、车位等)的结算凭证。

房票票面金额是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进行货币量化后的总金额,具体包括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补偿权益金额、对应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奖励补助金额、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金额,各分项金额明细应一并载于票面。

在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安宁市、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范围内推行房屋征收补偿使用房票工作,滇中新区和其余各地区可参照执行。

选择房票可给予奖励

被征收人选择房票的,综合考虑征收区位等实际情况,在安置补偿权益金额的基础上可给予适当比例的奖励,作为房票政策性奖励,列入房票票面金额,具体奖励比例(标准),由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依法依规研究确定。

根据相关规定,被征收人使用房票在房源库中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对成交价格中使用房票结算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房票票面金额部分征收契税。

使用房票购买房源库中新建商品房,符合商品房贷款政策的,房票持有人可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房票持有人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 (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等业务。

房票有效期为6个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鼓励推行使用房票;具备条件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鼓励推行使用房票。已启动征地拆迁的项目,可根据被征收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经审核批准后,参照本意见实施。

房票有效期为6个月,自核发日起算。房票持有人可在全市统一的房源库中购买新建商品房,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不得设置区域性限制措施。

房票须实名登记备案,并同步将备案信息传至全市房票核发、使用和结算平台。允许房票在有效期内依法转让,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向房票核发人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实名登记备案转让手续。每张房票实名登记备案变更不超过2次,须在房票有效期内使用。房票持有人死亡的,法定继承人可持法律证明性文件向房票核发人申请实名登记备案变更,且不计入2次转让次数。因诉讼、继承等特殊原因导致房票使用超期的,房票持有人可申请房票续期,具体续期时间可根据房票持有人实际情况,经房票核发人指定管理部门研究确定后施行。房票不得用作抵押、质押。房票转让登记备案变更不收取费用。

房票票面金额结余兑付条件。房票持有人使用房票在房源库中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房票可分次使用。房票持有人在房票发放6个月后,未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房票持有人可申请兑付货币,申请兑付的货币应当扣除相应的房票奖励。房票持有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后,已使用票面金额未达90%的,在扣除未使用部分对应房票奖励金额后,房票持有人可申请货币兑付房票结余金额;已使用票面金额超90%的(含90%),房票持有人可申请货币兑付房票结余所有金额。房票持有人申请房票票面金额结余兑付的,除已计发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外,不再另行支付其他时间的过渡费用。房票持有人申请兑付货币时,房票中的安置补偿权益金额对应部分的利息同时兑付,利息以出票之日的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全市统一建房源库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立全市的房源库,面向全市统一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推行使用房票的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搭建房源信息平台,公布房源库内新建商品房信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明确接受使用房票购房的具体房源,对新建商品房价格、购房优惠、交付日期、交付标准等自愿作出书面承诺,并在售楼现场进行信息公示,供房票持有人自主选择。房源库中新建商品房销售纳入商品房销售监管平台管理。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的,超出房票票面金额部分由购房人自行支付。

等额筹措房票资金。设置房票资金专用账户,筹措安置资金纳入专用账户进行闭环管理,专项用于推行房票使用工作,不得挪作他用。核发的未结算房票面值总额不得高于专用账户归集资金总额。

据了解,2024年8月30日,昆明首张房票已在西山区“落地”。

对于被征迁群众来说,选择用房票安置,一是购买商品房住宅较回迁安置房具有更高的居住品质,可满足对安置房屋更高品质的居住需求和多样化需求;二是可选择购买已竣工交付的现房,缩短了在外过渡时间。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推行房票安置可加快商品房库存去化,助推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目前,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在昆明市房产信息网公开了房票房源的情况,涉及两个项目。


位于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由昆明大华春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锦明花园(KCXS2020-21号地块),符合条件的房票房源共计690套,包括住宅和车位。每套房源的价格也同步进行了公示。

位于龙泉路与二环北路交叉口,由昆明百爵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万彩城·万彩城市花园(A4地块一期),符合条件的房票房源有2套,均为商业用房。


今年1月3日,西山区传来好消息,房票安置试点工作实现“开门红”,核发房票12张,涉及票面总金额16609552.17元。

此次实施房票安置的为春雨路1号地块二期马街上村、中村集体土地自主腾退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8月5日正式启动,时至今日历时三年多。

西山区主动征询被腾退村民意见,将回迁安置转为房票安置,让村民规避风险,早日入住新居,且此次房票安置房源为精装商品房,居住品质更高,除住宅外还向村民提供车位等可供购买,让被腾退村民有了更多选择。

来源 昆明日报(记者 吴劲松)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猫恩泊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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