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网站12月16日消息,2024年1月20日3时32分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的常州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较大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483万余元。
近日,常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常州武进常州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0”较大粉尘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常州武进常州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0”粉尘爆炸事故是一起因相关企业为逃避监管而恶意隐瞒生产活动,未按生产设备的设计要求作业导致生产现场铝合金粉尘大量积聚,应急处置失当,加之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不到位,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指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7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燊荣公司
(1)陈廷波,作为燊荣公司厂长,全面负责燊荣公司的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2)张志华,作为燊荣公司副厂长,负责燊荣公司现场管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3)杜云飞,作为苏州炳荣公司副总经理,负责重庆炳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华东片区”(燊荣公司、苏州炳荣公司2家公司)的管理,直接领导陈廷波,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4)徐文虎,作为重庆炳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负责领导杜云飞并主导了燊荣公司的厂房设备租赁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2.天武金属公司
(1)周扬武,天武金属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天武金属公司的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2)时晓焱,天武金属公司安全员,负责天武金属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取保候审。
(3)王浩达,天武金属公司员工,参与天武金属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取保候审。
发现16名公职人员问题线索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16名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常州武进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0”较大粉尘爆炸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组。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燊荣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武进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法定代表人李宗兴给予行政处罚。
2.天武金属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武进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其他处理建议
1.责成南夏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责成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向武进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责成武进区委、区政府,向常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来源:应急管理部、常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