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能不能放?哪里放?
什么时候放?
普陀公开征求意见啦
一起来看↓
01
禁止燃放区域
(一)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周边50米内;
(二)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周边50米内;
(三)高层公共建筑;
(四)机场、车站、码头、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内;
(五)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等消防重点单位周边150米内;
(六)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森林禁火区;
(八)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普陀山岛、洛伽山岛和朱家尖岛东部);
(九)中心城区:以东岙新村、炮台岗、南中山、武尖山、菜花山、东部海岸线、南部海岸线为界,北起观潮路-菜花山,南至滨港路沿海岸线(含鲁家峙岛),西起东岙新村-天吴隧道-新塘村-东塘线,东至海州路沿海岸线,涉及东港街道、沈家门街道。
黄线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禁放区
02
集中燃放点
普陀中心城区设置3个集中燃放点,分别位于东港兴港大道北侧海滨公园、滨港西路(兴建路-中大街)海滨公园、鲁家峙岛北岸公园。
红色区域为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03
禁止燃放品种
(一)禁止燃放非法经营、销售的烟花爆竹;
(二)个人禁止燃放应当由专业人燃放的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
(三)禁止燃放燃放含药量超标、不合规、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产品。
04
燃放时间规定
(一)2025年1月28日(除夕)至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期间,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其余地点和集中燃放点允许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发布污染天气预警的情况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直至预警解除。
(三)正月十五后,燃放时间按照《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开禁限放的通告》相关规定执行。
【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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