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第二检察部干警王常青撰写的唐某某侵犯著作权案一法律文书在山东省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一届山东省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法律文书称号。这次评选活动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主办,旨在提升刑事检察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确保每一份文书都能准确、高效地反映办案质效。


王常青 临沭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临沭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严格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注重文书的规范性和说理性,不断提升检察业务水平。此次获奖,不仅是对临沭县检察院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其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激励。

编辑:刘杰 崔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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