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底能不要脸到什么地步?
这位大妈简直将“得了便宜还卖乖”这句名言给“具象化”了!
正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大妈吃了人家的刚出锅的板栗,却翻脸将店家告上法庭。
大妈擅自“偷吃”烫伤嘴皮要求店家赔偿,遭到了店家坚决抵制!
双方对簿公堂展开一场“大战”,当地法院力挺商家伸张正义,且声明:店铺不用赔。
真是让人解气,这个大妈到底凭什么敢如此恬不知耻的要钱?
案件的主人公是北京的李大妈(化名),事发当日在街上闲逛,就被一家干果店吸引到了,然后这家干果店就倒了大霉。
都说上了年纪的女人就喜欢占点小便宜,李大妈自然也是如此,当时干果店中正在制作糖炒板栗,店员忙活得不可开交。
店中员工一番忙碌之后终于炒好一盆板栗,李大妈瞧着刚出锅的板栗眼馋,于是就直接下嘴品尝了起来,然后就发生了令人非常无语的一幕。
李大妈本想着品尝一下甘美的板栗,殊不知口中爆出剧烈的高温,给她烫得不能行,自己那贪吃的嘴也被烫伤。
此事本来不是大事,李大妈本身也都不占理,因为她吃东西压根就没给钱,说严重点就是在偷拿人家的板栗,完事被烫伤纯属活该。
但是李大妈却对此不依不饶,她认为自己被严重烫伤损失惨重,然后就开始索要赔偿,估计商家看到这样的操作也是很无奈。
并且李大妈还自己搞出来一套道理,她认为店家没有给产品做好标示和警告,所以才会引发自己被严重烫伤,因此她坚定的认为商家应该对自己的烫伤承担赔偿责任。
店家对于这个大妈这样无理的要求自然给予否定态度,是个明眼人都能看的出来这个大妈这是胡搅蛮缠,最后双方一番唇枪舌战之后李大妈也没拿到钱。
但是李大妈对此非常执着,眼见仅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抢不到钱,转头就把店家告上了法院,直接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双方开始对簿公堂!
直到这时估计大妈还认为自己那套歪理在法庭上也好使,实际上根本得不到法律支撑的,并且人家商家的嘴巴也不是吃素的。
面对大妈的胡搅蛮缠,商家越是据理力争,当时这一锅板栗才刚刚出锅,因此高温尚在,大妈自己没有常识就擅自拿来品尝,已经是不对。
更加关键的一点就是,当时的店员也不知道大妈偷吃板栗,更没有主动邀请她过来吃刚出锅的板栗,从商家的辩白大意当中能看得出来人家根本就没有试吃这回事。
而且人家的店面当中更没有打出来有试吃活动的标语,所以大妈吃板栗受伤就是她自己主观意识上造成的,与商家制作的板栗没有直接关系。
原告被告双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只能等待法院裁决,李大妈到底是对是错自然有法律侦查断,不是她说有理就有理的。
这里给大家普及一个常识,我国确有法律规定经营者应该为自己的产品和经营场所负责,但是并非需要承担所有责任,更不是毫无缘由的就要承担无限责任!
但是经营者依旧是场所内顾客安全的重大责任人,确实有义务保护自己的顾客安全,但是前提是顾客是合法合理的参与到生产和经营当中。
看似商户应该为大妈的负责,实际上法院并没有如此判决,还是李大妈自身存在问题,她可是主动试吃,并且当时她可是知道板栗温度很高。
据法理而言,这些刚出锅的板栗还不属于最终成品,也就是说涉案的板栗可能还不能算作正经商品,还不能在市场上流通。
李大妈非要自行品尝而受伤,纯属是因为她自己缺乏常识,所以应该自行承担责任,怨不倒人家商家,所以商家不用赔偿任何资金!
其实此事根本就没必要上纲上线的闹到法院,但凡这个李大妈有点逻辑思维和良心,此事都不会搞得这么大,并且这样显得她毫无常识且很贪婪。
按照我们正常的逻辑思维来判断这件事情,商家没有试吃活动,也没有主动让她吃,并且李大妈吃了也没给钱,双方并没有产生交易。
对于商家而言,没有交易就代表着没有收益,既然商家没有从交易中盈利,所以就没有义务为李大妈承担责任。
按照法理基础而言“权利来源于责任”,想要别人承担责任和义务,肯定要有原因缘由才行,不能空口无凭就找人家负责,如果这样都能搞到赔偿款,那岂不是要乱套了?
在法律中,商家和顾客都有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但是想要让商家承担责任,那就得先产生交易和沟通。
并且李大妈这种擅自吃板栗不给钱的行为,已经属于偷吃,严格来说只要对方没有同意她吃,或者没有送给她吃的话,那李大妈就是偷盗!
吃人家商家的栗子已经算占小便宜了,却还想倒打一耙想讹钱,我深深的怀疑李大妈本人的素质和品行,这种“打秋风”的做法应该予以呵斥。
希望商家不要放过李大妈偷吃的行为,让她一板一眼的赔偿商家的损失,更应该让她赔偿商家的名誉损失和经营损失。
如今类似李大妈的人可是不少,就是因为社会对他们这样低素质人群过于宽纵了,十时的他们可以逃避很多责任,很多人为了息事宁人都选择了妥协,更加助长了这类人的嚣张气焰。
希望咱们的商家都认真学习一下法律常识,不要让这些人轻易的吓到,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大家外出碰见这种人也不要轻易放过,一定要据理力争,不能再助长这些人的气焰,维护以一个好的经营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咱们还真别觉得这商家是倔,有时候就非得这样倔的人才能彻底解决问题,和稀泥是永远处理不好问题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参考信息:
大妈没打招呼试吃被烫伤起诉店铺 北京东城法院:店铺不用赔
2024-12-12 10:54·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