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近期,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以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2023年某天,高某驾驶一辆面包车与叶某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发生碰撞,致使越野车失控,撞向田某,本次事故导致三车损坏,造成高某、叶某、田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田某起诉至舒兰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高某赔偿田某各项损失共计30920元,保险公司赔偿田某各项损失共计1475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履行了义务,但是高某迟迟未自觉履行给付义务,田某遂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金额较小,全部履行完毕的可能性较大,便多次与被执行人高某电话沟通,劝说其尽早履行,详细阐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但屡次被高某以低收入、无力履行等理由搪塞,且态度强硬极不配合。
执行干警通过多次走访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会和附近的村民,设法取得了被执行人高某的详细住址,在高某家中找到了高某,并将其拘传回法院。
在法院执行局内,执行法官经过一番释法明理,眼见高某完全无任何履行意愿,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
“法官,我这就履行,请求先不要拘留我!”此时,被执行人高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忙请求给其一些时间筹集案款,最终在法院强制执行的震慑下,被执行人高某当场向申请人田某履行全部案款,至此该交通事故案件得以圆满了结。
舒兰法院始终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小案”,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