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们,看到你们办案,我真相信法院是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地方了”。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收到赔偿款后,申请执行人肖某一大清早打来电话,激动的向执行法官表达自己内心的感谢。

2022年9月,肖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毕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车相撞,事故导致肖某右侧2、3、4、5肋骨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经交警认定,毕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由于毕某是李某雇佣的司机,其责任由李某承担,因就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肖某起诉至舒兰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赔偿肖某各项损失共计51733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赔偿义务,肖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线上线下查询程序,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冻结。与此同时,积极与被执行人联系,向其释明如不积极履行义务的后果,责令其尽快履行。在执行团队的努力下,案件快办、快结,仅用一周时间就将执行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舒兰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为我执”的司法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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