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金山检察

“多亏检察官的帮助,不仅把坏人绳之以法,还帮我申请司法救助,真是缓了一大口气,谢谢你们......”近日,因一起诈骗案而遭受重大损失的老周激动地向金山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说道。

“熟人”挂出的“低价房”


年近六旬的老周是一名三级肢体残疾人员,一直生活在一间三十平米的住房里,多年来省吃俭用的他存了一些积蓄,便想换购一套大一点的房子。

2022年,老周偶然结识了一家旅行社的老板蔡某,在一次“三日游”中,老周感觉体验不错,私下里就和蔡某经常碰面,双方逐渐熟络起来,蔡某也得知了老周想要换购房子的打算。

“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正在挂牌急售,可以优惠卖,你要不要看看?”2022年底,蔡某邀请老周看房。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状况,老周想着自己存款有限,对方又是熟人,合计之后,便和蔡某商量了交易价格。双方很快签订了购房合同,老周将手中积攒的40余万钱款都转给了蔡某作为首付。

原来是“拆东墙补西墙”


然而到了约定的过户时间,蔡某却总是百般拖延、避而不见,疑惑的老周前去蔡某的门店催促交易,却发现旅行社早已关门歇业,察觉上当的老周赶紧前往派出所报警。

经警方侦查,老周才知道,自己和蔡某签交易的房子根本就不是对方名下的。与此同时,老周也听闻周围有不少人被蔡某以公司运营、资金周转等名义骗取钱款。自己之所以迟迟无法完成房产“过户”,实际上是蔡某虚构房子的“所有权”实施诈骗,一直在“拆东墙补西墙”。

2024年2月,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蔡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5月,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蔡某相应刑罚。

司法救助解“燃眉之急”

虽然蔡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老周被他骗走全部的积蓄中,大部分是自己卖掉了唯一住房凑来的,如今经济状况困难,居无定所,正常生活难以为继,承办检察官遂将救助线索移送该院第六检察部。

接到线索后,第六检察部检察官仔细查阅了原案证据材料,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并和老周面对面沟通了解情况。

经调查核实发现,老周属于三级肢体残疾,每月仅靠微薄的工资生活,且其身患多种疾病需住院接受手术,却因此次重大变故只能选择保守治疗。案发后,老周始终未得到任何赔偿,本就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院决定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希望这笔钱可以帮你渡过现在的生活难关。”为了帮助老周摆脱困境,经审查认定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金山区检察院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和关注,金山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凝聚多方力量,加大对涉案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为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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