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并经绵阳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该案是绵阳市首件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仲裁”案件,也是践行市、区、所“三级联动”工作模式、强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的全新实践。绵阳市市场监管局全程参与并指导。



今年9月,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城厢监管市场监管所经权利人举报,立案调查某经营场所涉嫌销售侵犯“湘潭铺子”商标专用权的枸杞槟榔案。权利人在案件查办中同时提起了商标侵权行政调解请求。该局责任股室指导城厢监市场监管所积极适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第三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指导案例,建议采取行政执法案件查办和民事纠纷行政调解并行办理。执法人员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主动停止侵权、积极配合调解并履行调解协议列明的义务将会作为行政处罚数额的考量因素,或酌情从轻处理。



针对“湘潭铺子”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侵权赔偿请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任股室和绵阳市市场监管局责任科室组成调解组,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绵阳市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进行了行政调解。调解组在厘清案件事实后,本着公平公正、化解纠纷的原则,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在被调解双方向绵阳市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向双方下达了《仲裁调解书》,对调解协议予以仲裁,增强了行政调解的执行效力,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行政调解+仲裁”的工作实践相较于传统诉讼和调解,具有高效便捷、法律效力强等优势。下一步,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将在知识产权层级化业务指导体系下,进一步细化知识产权行政调解仲裁工作流程,强化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营造更优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来源:涪城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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