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2024年12月8日第03版报道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乔利乡北良村49名村民收获了司法为民的“果实”,同时播种了新的“希望”。
乔利乡位于马山县西部,红水河穿流而过,当地村民喜欢种植水稻、玉米等作物。同时,该乡外出务工人口多,一些村民外出务工后,将家中闲置土地出租以增加收入。
2017年12月,北良村49名村民将90余亩土地出租给刘某种果树,并签订租赁协议,约定按年支付租金。2018年8月,刘某将土地转租给李某。李某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2023年和2024年的租金。
2024年8月,49名村民决定收回土地以减少损失,遂向刘某提出解除合同。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村民们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清除果树、恢复耕地。
马山县法院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后意识到,这不是简单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它涉及49名村民的收入,事关民生和乡村振兴。法官陆凤城在立案前迅速组织案件调查,并召集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村民代表和承租方各自发表意见,陆凤城也提出调解建议,但双方仍就租金和清除果树费用僵持不下。村民们坚持欠的租金一定要给,翻整土地、重划界限需要的9万余元也不能少。承租方直倒苦水,说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调解陷入僵局。
▲陆凤城法官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
面对难题,陆凤城邀请特邀调解员、退休老法官韦惠昌作为“贝侬”(壮语,指兄弟姐妹、亲戚朋友或者关系特别好的人)参与调解。韦惠昌退休前长期在该院办案一线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当地民风民俗,能将法理情融入案件调解。
“大家有什么想法,都说一说!”为缓解双方矛盾,韦惠昌请双方围着“圆桌”坐“圆凳”说心结,引导双方心平气和解决问题,一起聊天的村干、屯干也就地转化为“灵活贝侬”。在你一言我一语中,紧张氛围得以缓解。随后,韦惠昌从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经济形势和乡村振兴等多个角度释法明理,通俗的语言和耐心的态度赢得双方信赖。最终,在陆凤城和韦惠昌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
压在49名村民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为赶在种植期结束前种植一季作物,他们忙碌起来,在这片土地上种下新希望。
有事“贝侬”解,有话好好说。马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铁滔告诉记者,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挖壮村瑶寨民俗民情的法治因素,引入“贝侬”参与民事纠纷调解,构建“党建+方法+机制”社会治理新模式,走活多元解纷路子,减少了群众诉累,促进了城乡和美。
来源:法治日报 马山法院
作者:田野 钟浩
编辑:桂小雯
校对:余跃
初审:伍彬
复审:耿博瀛
终审:卓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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