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一头野猪闯入一户农家,向76岁老妇胡某翠发起攻击,致老妇身亡。因为野猪致人死亡事件,事发村落——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黄兴村进入公众视野。
这起事件是近年来少有的野猪致人死亡事件,对于黄兴村的村民来说,事发突然,事后更多了防范。
作为陕西省野猪危害综合防控试点县,黄兴村的野猪致人死亡事件后,关于人与野猪的系列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思考。
11月24日,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黄兴村,一头野猪跑进农家对76岁的胡某翠进行攻击。监控截图
事件:野猪在当地常见,首次致人死亡
监控视频显示,11月24日9时57分,家住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黄兴村的76岁老妇胡某翠听到自家院子里的声响,从房屋内走出。随后,闯入院内的野猪径直走向胡某翠,并将其撞倒在地,然后就着胡某翠下身的衣服反复摔扯、撕咬。胡某翠从台阶摔到地上,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腰部流出大量鲜血。
120急救车赶到后,对胡某翠进行施救,经抢救后无效胡某翠死亡。
第一个发现胡某翠的人是她的邻居。他说,当天他干完农活回家,发现胡某翠倒地不醒,起初他怀疑是胡某翠摔倒后受伤,于是呼唤亲友、村干部赶来帮忙,又电话通知了胡某翠在外打工的女儿。待救护车赶到,医护人员当场宣布老人死亡。
胡某翠家人回来查看监控,才知胡某翠系野猪伤害致死。
上游新闻记者调查显示,胡某翠之所以被野猪袭击,事发前,曾有猎狗撵野猪,猎狗追撵的野猪进入农院后,才发生了惨剧。
上游新闻记者从当地林业部门获悉,自野猪列入“三有”名录以来,在当地,野猪伤人事件这是第二次,而致人死亡在当地尚属首次。
陕西安康岚皋县佐龙镇黄兴村地处大巴山深处,四面环山,村庄与大山相邻,户籍人口两百多人。
当地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回忆称,上一次发生野猪伤人事件是2021年夏季一个清晨,当时,一名村民上山在自家地里割红薯苗,因下雨,未能看见正在地里偷吃的野猪。此后,野猪向这名村民发起了攻击,“受害者只是一些皮外伤。”
多名受访者表示,在当地,野猪开始增多也仅仅是这五年的事情。野猪多是成群出现在村周围的山中,最多时20头左右野猪成群在村周围觅食,个别时候是一头。
在当地居民看来,野猪在当地已经很常见,且很少对人发起进攻。“你不惹它,它不会伤人。”67岁的冯先生说。
令当地村民深恶痛绝的是野猪糟蹋粮食。当地多种植玉米、红薯、黄豆、魔芋等农作物,在当地村民看来,野猪下山通常都是为了觅食。特别是夏季,农作物收获季节来临,野猪下山的情况便会增多。
野猪留下的蹄印。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摄
数据:经三年治理,每平方公里野猪降至1头
公开信息显示,2000年,野猪入列“三有”名录,受到保护。
21年后的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出,近5年因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其他财产损失的案件中,野猪致害最为严重。2023年6月2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新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将数量剧增的部分动物从该名单中删除,野猪退出“三有”动物之列。
在岚皋县,解决野猪致害问题早已提上当地议程。
岚皋县国土总面积1956平方公里,其中林地总面积1770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90.5%,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80.22%。
11月27日,岚皋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负责人毛先生说,野猪活动范围每天大概在20平方公里左右。岚皋县林地资源丰富,给野猪创造了很好繁殖活动空间。野猪秋冬季多在山林里生活,只有到了夏季村民农作物开始收获,野猪才会下山。
“野猪种群数量的增长,与天敌少有一定关系。”毛先生说,从2019年到2021年的连续三年间,群众反映野猪问题比较强烈。自2021年岚皋县成为陕西省野猪危害综合防控试点县以后,当地开始委托狩猎公司组织专业队伍,在全县范围内野猪危害严重区域开展种群调控等工作。
毛先生说,2021年,陕西省的野生动物研究部门做了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岚皋县野猪种群数量大约为2500±500头。当地通过聘请专业狩猎团队对野猪进行多次围捕,截至2023年,总共狩猎野猪超480头。“现在,我们掌握的数据是,大约每平方公里从1.4头降至每平方公里1头左右,已经符合对野猪种群数量调控的指标。”
毛先生表示,目前,尽管野猪已经从“三有”动物中剔除,狩猎野猪也不再需要狩猎证,但狩猎野猪具有危险性,狩猎者仍需向当地林业部门备案,参加专业培训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之后,才能在备案的特定区域狩猎。其次,野猪狩猎备案后,林业部门会告知村镇,由村镇提前告知村民, “今年以来,我们没有给任何单位授权允许狩猎野猪。”
毛先生说,依据当前法律规定,村民遇见野猪确实没有什么有效办法,必须上报,由专业人员进行狩猎。例如村民不可以使用捕兽夹等,因为捕兽夹属于禁猎工具。
“人就住在林子里,农民基本上就是和林子打交道。林地面积占了那么多,居民是‘靠山吃山’,并且很多林地和耕地是交接的,在面、线上分布得都比较广。” 毛先生说,确实没有办法在每一个地方都能确保人不和动物见面。
发生野猪致人死亡的村庄。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摄
赔偿:农作物遭损,每亩最高可获赔900元
在当地农民、林业部门和专业狩猎人员看来,野猪伤人事件仅仅是个例。人怕野生动物的同时,野生动物更怕人,“闻到人的味道,它们就可能跑了。” 当地专业狩猎人员说。
在岚皋县,人与野猪的矛盾集中点在农作物的损害。为了防范野猪偷吃农作物,当地村民想了很多土办法:拉铁丝网、用石头垒砌护栏、点火……然而,这一切做法对于村民来说收效甚微,受损害的村民也表示:“就当自己倒霉了。”
当地村干部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对抗野猪,他们和村民一点办法都没有,一没工具,二没经验,留在村里的年轻人很少,多数老人也很难对抗几百斤重的野猪,再加上“野猪是保护动物”的宣传早已深入人心,他们能做的只有向上级汇报。
为了解决农民农作物受损问题,岚皋县有过多种尝试,起初是和保险公司合作,当年从财政拿出20万元进行投保,但效果并不佳,当年赔付金额仅5.2万元。有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村民认为提交保险审核材料非常复杂,很不方便。次年,当地便将2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按照各镇的耕地面积和人口比例,直接拨付到村镇。
目前,野生动物损害庄稼已经纳入农业保险。在岚皋县,当地农民每亩地只需投入两到三元。毛先生说,农作物遭到野生动物破坏后,每亩地最高可以获赔900元。
岚皋县联合调查组通报显示,在处置好黄兴村“野猪伤人”事件的同时,将在全县加大野猪危害社情监测,积极稳妥开展野猪种群调控,有序组织捕杀,大力宣传野生动物防范常识,消除安全隐患,降低致害损失。
绿发会:恢复自然天敌种群数量才有可能根治
如何彻底解决野猪泛滥问题,今年10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曾撰文提出建议称,野猪狩猎是一项复杂而敏感的任务,需要在充分的环境评估基础上进行。
绿发会认为,如果经过了科学严谨的评估后,野猪确实已经超过了环境的承载量,可以进行适当的狩猎,但狩猎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和影响,避免过度狩猎。可以说狩猎只是控制了野猪的数量,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野猪泛滥问题,除了做“减法”外,还应该做“加法”——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只有恢复野猪的自然天敌的种群数量,运用系统的思维方法,才有可能进行根治。
今年,宁夏固原市西吉县公开招募“野猪猎人”,计划狩猎西吉县域内成年野猪300头(每头40公斤以上),每头补偿2400元。经过招标,来自各地的6支专业野猪捕猎队伍入选。
参与捕猎的专业狩猎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坦言,难度非常大,由于枪支管制的原因,多数狩猎人员捕杀野猪采用无人机+猎狗的模式。通常,他们会将猎狗分为“拖狗”和“骚狗”,“骚狗”主要任务是寻找野猪,并对野猪进行包围,优点是嗅觉灵敏、速度快,缺点是缺乏战斗力;“拖狗”虽然速度慢,但战斗力强,咬住就不松口。待到野猪被控制住,猎人才会对野猪采取致命一击。
该狩猎人员说,狩猎前,之所以要提前向周围居民发通知,也是为了防止野猪失控冲进村落,伤及无辜。
狩猎人员表示,野猪攻击性非常强,獠牙像刀子一样。这也导致猎狗受伤、死亡的概率很大,而通常一只猎狗的成本在万元左右,贵的价值数万元,加之日常训练、养殖,成本也高了起来,“伤亡大了,政府给的补偿也保不住成本。”捕获的野猪,由于野猪肉不能流入市场,只能就地掩埋,“所以说,安全成本和经济成本都很高。”
有关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狩猎只是一种手段,种群调控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从保护生态、生物链的角度出发,引进野猪的天敌,让自然去平衡才是防控野猪的根本之道。
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