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
可在鄂尔多斯办理
异地车辆变更登记呢?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第十七条规定: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可异地变更登记类型
1
NEWS TODAY
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2
NEWS TODAY
载货汽车、挂车
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
3
NEWS TODAY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车身颜色变更、加装、拆除车顶行李架、换装散热网罩、保险杠、轮毂。
办理须知
● 以上变更登记不得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
● 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 属于以下情形的,需先至机动车检测站完成检测:
①.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②.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
所需材料
1.车主身份证明(个人的为身份证,单位的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开车到现场查验机动车。
注:此业务可代办:
1.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授权委托书(建议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委托,车主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携带以上办事材料,将机动车开到就近车管所办理:
①查验机动车。
②到办事大厅取号、受理、缴费。
赶紧收藏起来吧~
(转自“鄂尔多斯市交管支队车管所”微信公众号)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管支队车管所
编辑:鲁敏 审核:田志强 白慧敏
校对: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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