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焕先,1907年生于湖北南安县四角曹门村(今属河南新县),家庭在当时属于富农,拥有14亩水田、8亩旱地、七八间瓦房,还拥有一家经营杂货店,这才供得起吴焕先读书。
吴焕先在家中排行老三,在吴氏叔伯三家中排行老七,姑称“七相公”
16岁就读于湖北麻城蚕业学校。在学校了解了封建主义、帝国主义是如何残害人民,吸取人民的血液。在当时马克思主义发展到国内,受到广大学生的热爱、追捧,这其中就有吴焕先。
1926年初,吴焕先加入中国共产党,正式开始他的革命道路,在家乡组织了一支农民革命武装队伍,吴焕先曾领导着这支队伍及其他农民队伍进行了著名的黄(安)麻(城)农民起义。
二
1926年秋,农民革命运动在中国兴起的时候,吴焕先将几名租赁他家土地的佃户债户邀进家中,当着他们的面将租地契约和债务借据,一把火烧掉并当面宣称耕者有其田,一切土地归属人民,往后谁租种的田地就归谁所有,不再收取租金,让其贫困农民彻底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
这件事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引得了人民的一致叫好,同时也引起了极端仇视农民运动的地主豪绅们的不满,也为日后吴焕先家人的悲惨埋下了种子。
到了冬天,这些仇视农民运动的地主豪绅、勾结土匪,组织了一支二百余人的武装队伍。对箭场河乡四角曹门发起了攻击,其主要目的就是对农民运动进行报复,踏平箭场河,血洗四角曹门,灭绝吴焕先全家。
吴焕先的父亲吴维棣一见大难临头,慌忙领着全家人往后山逃跑,但在逃跑的途中被匪徒骑马拦截住了。匪徒几声枪响后,老大吴尚先、老二吴奉先两个壮汉,就倒在了家人的身旁。吴维棣和小儿子吴济先,被匪徒抓住后以乱刀砍死在自家门口不远处的水塘边上。见此情景,吴焕先的大嫂被吓得魂不附体,惊慌失措,抱着自己那个不满半岁的吃奶孩子,一头扎进水塘里面,带着孩子溺水而死,不愿受到土匪的侵害。
1927年3月18日的《汉口民国日报》上,就曾有过披露:“吴焕先家内大小六口被杀尽……”
吴焕先这天也因外出办事,躲过一劫。当他闻讯赶到家时,除了几具血肉模糊惨不忍睹的亲人遗体外,就是一张特大告示:“捉住吴焕先,赏银洋三千!”
在料理丧事时,吴焕先当众讲道:“这个血债早晚要以血偿还。我吴焕先破家革命。一不做二不休,就是要革命,宁死不屈,要与这些地主豪绅斗抗到底!”埋葬了亲人的遗体。安排好母亲和家人的去处,吴焕先很快又振作起来,投身于黄麻农民起义的历史洪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