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针对辖区少数民族交错杂居、矛盾纠纷易发难调的实际,在依法调解的前提下,充分发掘地域特色解纷资源,借助民间调解力量,融合民族习惯,构建以社会力量、行政力量、司法力量为一体的“石榴籽”调解体系,有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增进民族团结。《富川瑶族自治县法院推行全方位调解模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和谐》入选广西高院简报,《富川法院“三融四治五联”走出民族团结新路子》入选广西政法要情工作交流专刊,朝东人民法庭以创建“民族团结示范进步法庭”为特色获评为自治区第三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其经验入选新时代广西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选编。


富川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部,地处湘、桂、粤三省(区)交界,是中原文化传入粤桂的通道口,也是南岭瑶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富川历史悠久、民族风情浓郁,传统古村落和民族村寨众多,是以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县,境内居住有瑶、汉、壮、苗、侗、回、彝等多个民族,其中瑶族占总人口的58.61%。因各民族之间风俗习惯差异,纠纷易发难调。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创新构建群众自治解纷“一站式”平台、健全多元联动解纷“一体化”机制、民族诉讼服务“一张网”体系的“石榴籽”调解体系,做优做实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文章,提升社会治理效能。2024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率84%,诉前调解申请执行率3.81%,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3.14%,成为全市唯一实现新收案件数负增长的基层法院。

搭建群众自治解纷“一站式”平台


01

打造调解示范阵地


“石榴籽”调解室揭牌

以朝东法庭“同心调解室”为中心向四周辐散,在富川冷泉香芋种植基地挂牌建立“法官工作室”、在历史文化名村或传统村落福溪村、秀水村、深坡村等设置“石榴籽”调解室、旅游巡回服务站,同时融入民族元素营造民族平等团结、群众相互体谅的调解氛围,增加司法柔性,弘扬民族法治文化。

02

充实人民调解队伍


在“石榴籽”调解室与村委干部座谈交流

利用当地群众人熟、地熟、风俗熟的优势,建立“石榴籽”调解员名录,将群众优秀调解力量凝聚到一起,除族老、瑶佬外,积极邀请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乡贤“五老”参与矛盾化解,累计配备14名“石榴籽”调解员,同时发挥人民法庭调解优势,定期到村指导人民调解、交流调解经验,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03

创新人民调解机制


在“石榴籽”调解室调解

采取“石榴籽”调解员调解先行、法官审判断后的诉调对接方式,如对风险可控的民俗、家庭、邻里等纠纷由乡贤就近先调,同时不断完善纠纷接收移送和分流化解渠道,做到纠纷化解、司法确认、调解执行等无缝对接,不断提高纠纷化解质效。“石榴籽”调解室还推行全流程信息采集,梳理、归纳当事人多发、高发诉求类型,向法庭、镇综治中心“下单”专业意见、调解指导、协同调解需求,实现风险隐患发现在早、矛盾纠纷化解在小。

04

推动站点功能化建设


刑、民法官到“石榴籽”调解室开展普法课堂

将各功能室作为法院司法服务下沉的重要窗口,努力将其打造成集支部联建、人民调解指导培训、矛盾排查化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便民服务点,在各功能室累计开展巡回审判、指导人民调解、案件回访、法律法规宣讲活动等共计22余场,受益村民群众5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108条,进一步简化法律咨询、化解处理程序,让群众纠纷解决更加方便快捷。

健全多元联动解纷“一体化”机制


01

组建“1123”联动调解网络


在基层法律服务站开展案件化解工作会商会议

积极推动人大代表活动站、法学会基层法律服务站入驻人民法庭,形成一庭(法庭 )、一站(基层法律服务站)、两所(司法所、派出所)、三会(人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23”联动调解网络,通过各部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合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齐抓共管、一体化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诉前。 2024年以来,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联动化解各类纠纷共74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02

深化省际司法协作联动


与湖南省桃川法庭探讨集约送达破解“送达难”

富川地处湘、桂两省(区)交界,全县有7个乡镇133个村寨与湖南省相邻,省际边界线长182公里,历史上因地界划分、林权确认等问题引发的边界矛盾纠纷较多。为高效化解省际边界纠纷,富川法院加强与湖南省江永县桃川法庭、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法庭以及周边行政部门的司法联动,在尊重两省文化差异和风俗习惯的前提下,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委托送达、联合普法等工作,促进两省间边界纠纷的协调解决。2021年以来,两省联动化解矛盾纠纷23件。

03

抓关键防未病、治再病


承办法官判前向当事人说法说理

为强化综合治理效果,富川法院推动立审执访一体化,加强判前判后释法说理和自动履行提示告知制度,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信法”,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同时发挥司法建议在推进法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对多发高发、大幅上升案件进行研析并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形成、进步,仅2024年向政府部门发出司法建议6份,回复率、采纳率为100%。

建设民族诉讼服务“一张网”体系


01

注重双语业务能力的培养


为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供双语导诉服务

把运用好、实践好双语审判作为考评法官干警业务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狠抓双语导诉、双语庭审、双语调解、双语执行、双语信访、双语法宣等,把双语服务贯穿到法院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同时调整审判团队,将汉族干警与少数民族干警组成速裁快审“全语通”审判团队,完善案件监管、类案强制检索机制,选任少数民族陪审员陪审或旁听案件,让各族当事人的诉求都能听得清、讲的明、办得好。

02

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


庭前为双方当事人讲解“同心文化”,以“民族情”助推矛盾化解

找准群众文化认同点,指导村委会修订一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村规民约,鼓励将各民族良善习惯与法律一致的部分制定为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针对案件所在区域的民族特性,注重运用民族传统的、简单易行的方式开展调解,将审判从“堂上”搬到田间地头、农户庭院、风雨桥头、戏院舞台等开展巡回审判。在案件调解过程中,融入历史典故、同心文化以及当地盛行的油茶文化,以“民族情”助推矛盾化解。如朝东法庭在一起相邻纠纷案件调解前,带领双方当事人一同参观法庭同心文化长廊,期间借寓意瑶汉和睦相处的“谢沐关(世睦关)”典故释法说理,参观完毕当即促成调解。

03

护航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福利法庭在脐橙成熟之际到果园为果农普法

富川不仅果蔬资源丰富,还具有悠久的瑶医药发展历史。为助力打造“春芋夏梨秋薯冬橙”全年无淡季的农产品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区域性瑶医药集散中心,富川法院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打造“服务三农”特色人民法庭,专业化审理涉农案件,2023年巧解湘桂省际中草药种植纠纷护航瑶医药产业健康发展,获得中国法院网、法治网等重点媒体报道。在“春芋夏梨秋薯冬橙”成熟交易时节和农具节、赶鸟节、蜜蜂节等与农业生产生活相关的瑶族传统节日,深入田间地头普法宣传,发放便民联系卡,就近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04

打造民族法治文化特色品牌


“三月三”山歌唱响民法典

以党建为引领,推出“红色初心 法润瑶乡”党建品牌和5个支线品牌,坚持抓学习聚合力、抓普法润民心,将党性教育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宣讲体系,成立以党员干警为主体的“石榴籽”法律志愿宣讲团队,牢牢把握群众集中在哪里,哪里就是普法阵地,在“三月三”、“盘王节”、上灯炸龙节、瑶花炮节等民族节庆活动和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关键节点以及辖区圩日,开展送法进校、送法下乡活动,将法律法规与民俗风情相结合,开展山歌普法、油茶夜话、法治灯谜、共跳竹竿舞等活动,拉近与各族群众距离,推动地方移风易俗,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牢“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2024年第147期】

出品: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供稿:研究室 蒋艳婷

编辑:甘秋莲

审核:熊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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