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套房被坑两次,买房和维权都需要谨慎。近日,长沙一女子在买房过程中给了中介2万元意向金,让中介帮忙谈房屋价格。在价格谈妥后,女子反悔,不想再继续购房,但中介称,2万元的意向金已转至开发商账户,无法退还。于是,该女子花5000元欲找自媒体曝光此事,事后却发现该账号只有5个粉丝,并未起到曝光效果。该女子买房的经历可谓一波三折,但她的经历足以为大家敲响警钟,在买房和维权过程中,我们需要具备以下常识。
首先,关于购房意向金问题。严格来说,意向金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行业惯例,算是附条件的定金。通常情况下,买家有购房意向后,会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缴纳一定的意向金。那么,意向金接下来将有以下两种可能得走向。
如果卖家不同意买家的购房条件(要约),双方最终没有达成交易,那么,这笔意向金将会返还给买家。如果卖家同意买家的购买条件(要约),中介公司将会将意向金转交给卖家,此时,这笔意向金就会自动转成定金,意向金协议也自动转化为定金协议。在此之后,如果交易产生变动,则需要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如果买家违约,卖家有权没收定金。如果是卖家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从上述情况来看,该女子由于自身原因不想继续购房的行为,可能已经构成了违约,如果中介已经将意向金交给了卖家,那么,意向金很有可能无法退还。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在买房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保持理性,不要上头。
其次,维权方式的选择。随着网络和社交媒体的发展,很多人将媒体曝光当做维权的途径之一。实际上,我们在维权时需要摆事实、讲道理的,并不是谁发声谁有理。媒体只能起到曝光和监督的作用,让更多人关注某个事件,但是,它无法决定和更改法律对该事件的判决结果。因此,当我们遇到纠纷时,不要对于媒体曝光抱有过高的期待,还是要积极地采取其他方式方法展开维权。如果在遇到纠纷时没有维权思路,我们可以尝试这样做:
1、一定要先取证,对自己手上的证据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客观判断当前的状况对于我们是否有利。如果我们掌握的证据并不充足,我们可以尝试通过一些方式方法进行补救。
2、如果我们当前掌握的证据比较充分,我们可以考虑进一步展开维权。比如说:直接提起相关的民事诉讼。
3、我们还可以尝试“曲线救国”,比如说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对该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其他问题,比如说:违规销售、虚假宣传等,并视情况提起相关违法查处。如果相关部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职责,我们可以进一步提起相关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4、通过上述方式掌握了一定筹码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谈判,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实现退房,或者退回部分意向金。
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买房并非儿戏,签字、交钱都需要谨慎。一旦产生纠纷,要尽可能地保持冷静。无论请律师打官司、媒体曝光还是其他的维权方式,都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筛选,不要病急乱投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