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行检察听证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创造性发展。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司法办案目标,通过三项举措打造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实质化运行模式,以高质效检察听证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案件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于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应当开展检察听证。2023年以来,共对137起案件召开听证会。其中,拟不起诉案件86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9件,行政诉讼监督6件,行政公益诉讼15件,其他类型听证20件。

院领导带头主持听证,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听证工作,坚持检察听证工作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头落实检察听证工作要求,带动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开展听证工作。2023年以来,在组织召开的听证会当中,院领导干部主持听证会 33次,比例达23.4%,有效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较为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拓宽听证员选任范围,以“外脑智慧”助推听证实质化。2024年1月,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组建听证员库,入库41名听证员。在选任听证员时,依据业务特长划定待抽选听证员范围,将在库听证员划分为法律型、专业型、社会型等类别,按专业特长细分人才库。邀请了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除人大代表、妇联副主席等之外,还邀请了律师、教师、建筑工程公司人员、村支部书记等多专业领域骨干,以便于在案件办理遇到疑难问题是时,通过听取专业人士意见,进而作出更加合理、正确的决定,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下一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大检察听证力度,持续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助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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