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听证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近年来,林州人民检察院秉持“以公开促进公正,用听证赢得公信”的检察理念,立足民生、民情、民意,坚持“五个相结合”,把听证作为改进办案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法律监督质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促进检察听证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更新理念。该院通过党组会、检委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最高检对检察听证工作的最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检察听证工作落到实处。院领导带头转变理念,把听证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增强进行听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强化示范作用,发挥“头雁效应”。通过院领导积极主持听证疑难复杂和具有典型性意义案件,带头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处理案件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与人的意见,发挥在检察听证中的示范作用,为检察官主动开展听证打好“样板”。
助推溯源治理,增强引领效能。在听证中,入额院领导利用熟练的办案技能、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等多方面优势,从更高站位出发,深层次思考在办案中存在的程序、实体、机制以及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点、疑难问题,进一步提出完善内部管理对策、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彰显听证的价值和意义,“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效果明显。如焦琰检察长在办理李某某刑事申诉案过程中,主动上门听证,在协调妇联发挥多元帮扶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延伸职能,让涉案困难妇女家庭切身感受法律的公正以及党和政府的关怀。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把检察听证作为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有力抓手,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