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法院立案,网上立案被驳回,线下去还是不给立。搬出来法条也没用,问了庭长还是没办法,最后灰溜溜走了。”

“有律师卷到凌晨5点钟就去法院门口排队立案,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又想一大早去现场排队......”



今天,有自媒体配文配图的关注了一把法院年底立案难的问题,尤其是提到的律师凌晨都法院排队立案的现象,引起了不少律师的触景生情。有网友留言,“我凌晨四点半去法院排队立案,想想都是十年前的事了。”

曾经,在互联网尚未发达的十多年前,所有的法院立案都需要到立案庭现场立案,也就产生了立案排队的现象。彼时,每到11、12月份,媒体都会针对法院大门外排队立案现象,关注一波法院的立案难问题,几乎所有的文章最后都会指出症结所在——法院要考核年度结案率。



之后的数年里,随着科技的发展,法院采用了网上立案的方式,其中的好处之一就是消除了法院门口每天早上排队立案的现象,即便是有立案难的问题,也是搬动了网上拖延、拥堵。

换了一种立案方式,上级法院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治理下级法院年底不立案,但司法考核历久弥新,法院各种工作报告的数字需要、司法资源一直跟不上社会纠纷的司法需求等等原因一直存在。

尽管立案登记制成为法律规定已经近十年了,可通过控制立案数量的方式,争取更宽裕的办案时间、调控各种司法数据的司法做法,一直保留了下来。

不少法律自媒体都在反映,由于上级法院从数据上监控年底不立案的现象,现在的立案难,已经不再是年底了,而是发展到全年了。

更有律师称之为“新形式”立案难,即很多地方法院对网上立案排队的律师或当事人,或是用些立案材料格式不对、证据材料不齐等理由拖延立案,有的干脆直接就以“案件多需要排队”为由拖延立案,材料收了后就杳无音讯,一问就是还在排队。

此外,一些法院充分利用近些年上级法院大力推行诉源治理、多元化化解纠纷等工作的便利,将网上立案的案件,一股脑的塞进诉前调解程序,采用不定期的诉前调解周期,卸掉一部分,延缓一部分的立案压力。

任何的延缓立案措施,不过是将头上的虱子挪到了腰上而已,年复一年的推迟、延缓立案,而办案效率得不到显著提升到大于立案数量的话,只会造成挤压在网上立案阶段、诉前调解阶段的案件,越来越多,律师或当事人立案需要等待的时间越来越长。

终于,杳无音信的线上立案等待、已经肯定不能调解的诉前调解等上述的延缓立案措施,已经耗尽了当事人或律师的耐心,线下排队要求法院立案部门现场立案的景象又再次出现了。

也许,律师凌晨排队立案的景象现在只是出现在结案压力巨大的少数法院,但一旦开始出现就会不断的发展开来的规律下,现场排队立案的,以后还会是少数法院吗?

关于立案难,尤其是年底立案难,几乎成了司法界老生常谈的话题。几乎每年最高法院都会出门的出台文件,或是以会议要求、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宣布要解决立案难问题,甚至提出了“以最严标准、最高要求、最强措施坚决巩固整治不立案成果,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针对当事人或律师反映的违反立案登记制的问题,一经查实,严厉惩处相关人员的工作要求。







最新的表态是,2024年7月7月12日,最高法院召开上半年司法审判数据展开分析研判会商,最高法院院长张军提出的要求之一就是,要坚定不移落实立案登记制,坚决防止以诉源治理为名变相控制立案。对当事人、律师反映的立案登记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坚决一查到底。

2024年10月8日,最高法院召开2024年1至9月司法审判数据展开分析研判会商,最高法院院长张军再次强调,““一定要毫不动摇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立案难’反弹回潮”。







不久前,曾有记者私聊询问烟语君对这种年年喊立案难、年年治理立案难、年年立案难的现象有什么建议。

烟语君的回答是,要治理这一现象,首先要明白为何法院内外都知道长期存在立案难现象却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原因就在于,因为上下级法院基于考核利益乃至司法数据利益的所在,已经形成了不得不依赖控制立案数量的方式,才能完成各项的考核任务和考核指标。

只要有考核指标及考核指标评价体系的存在,在司法资源、办案能力一定的约束下,各地法院为了获得考核任务的完成、司法数据的“漂亮”,就不得不采用控制立案数量的方式,给办案法官留出足够的办案时间。

司法考核的问题不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就不会得到解决。试想,如果真的有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的话,必然导致案件数量猛增,案件开庭就需要几个月的等待时间,根本完不成审限内结案率等考核指标,在业绩上反而落后于那些不执行立案登记制的法院。在责任追究不力的背景下,这不是逆淘汰吗?

归根结底,还是有限的司法资源,不足以应对当下社会对于司法诉讼不断提高的需求。其实,立案难还不过是立案周期长些罢了,长期处于为了结案而结案的高压司法工作要求下,审理出来的司法案件,又如何保证法律质量呢?

综上,所谓的立案难,根源并不是执行不执行立案登记制的问题,背后的成因是整个司法的工作追求和目标要求问题。如果仅盯着立案难、立案登记制进行要求,是解决不了长期问题、长效问题的。(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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