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3日讯为充分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闪电新闻“‘亮’剑行动”直播小组联合郯城县人民法院,开展“‘我与执行零距离’凌晨集中执行行动”。12月3日5点30分行动正式开始,早晨6点50分执法团队赶到郯城西滩头村,在地头上执行团队找到了被执行人葛某。
据了解,原、被告是合作关系,原告赵某为被告葛某加工科技木板,2015年欠货款43000元,原告就曾多次从河南兰考前往被告家中要款,被告始终未支付货款,经法院判决被告应支付给原告43000元及利息,被告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郯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眼看被拘传,一直说还钱,然而,又念叨到临时没有钱,随后葛某被拘传。
闪电新闻记者 钱云飞 孙亮 谷会媛 郯城台 赵玺 编辑 张安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