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3日讯为充分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郯城县人民法院联合闪电新闻“‘亮’剑行动”直播小组,12月3日5点30分开展“‘我与执行零距离’凌晨集中执行行动”。请看记者发回的报道。

据了解,申请人徐某是一个农村建房包工头,承揽了某村卞某的楼房施工工程,被执行人王某在徐某承包楼房施工处从事吊机上料工作,案外人梁某受雇于申请人从事建筑工作,2021年3月被执行人操作吊机,料斗碰到梁某,导致其从高空坠落摔伤,梁某诉讼徐某,赔偿9500多元,徐某赔偿后,追偿被执行人王某,目前被执行人并未向申请人徐某支付。

经过执行法官仔细寻找,被执行人王某确实不在家中,最终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家属送达扣押财产决定书,对被执行人所有的涉事吊车进行暂扣。

闪电新闻记者 钱云飞 孙亮 谷会媛 郯城台 赵玺 编辑 张安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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