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联合培养项目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深圳理工大学



深圳理工大学(简称“深圳理工”)于2024年5月30日获得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是依托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优质的科教、产教资源,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的一所本硕博一体培养的公办高校。学校以“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办大学,学科交叉建专业、三院一体育人才”为办学特色,坚持高起点、小而精办学,学科建设重在前沿特色。学校已牵头或参与建设4个全国重点实验室(医学成像科学与技术系统、定量合成生物学、脑认知与类脑智能、集成电路材料),4个国家创新中心(高性能医疗器械、生物制造产业、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分中心、集成电路材料技术),和2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P3实验室等一流科研平台。自学校筹建以来,深圳理工已与境内外一流高校累计招收联培硕博生1000余名,毕业生人均拥有4项科研成果,全球500强企业就业占比25%。

2025年,中山大学-深圳理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首批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0人左右(最终招生情况以正式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项目采取双导师制,具体合作学院为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与深圳理工大学生命健康学院、合成生物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等。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首批计划招收生物学(071000)博士研究生10人。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深圳理工大学和中山大学规定体检要求。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计算至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4门以上,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已取得创新性成果。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四)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三、报名流程

(一)本项目博士研究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于2024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缴纳招生考试费。报名具体时间、流程及要求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2025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通知》。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并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4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代表性成果证明(须为主要完成人)。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单证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6.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7.已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代表性荣誉与奖励证明(按要求依次将证明排序汇编成1个PDF文档)

(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招生考试费、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招生考试费一经缴纳,均不退还。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于考生在报名系统上信息填报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通过考核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七)本项目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考核录取

本项目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程序,具体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评审和综合考核。

(一)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若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若发现材料造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材料评审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材料评审原则及评分标准,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确定通过材料评审的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的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以及思想道德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

1.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科目构成。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 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3门考核成绩加总为综合考核成绩,总分600分。

2.外国语及业务课的考核采用笔试、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4.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

(四)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照学科方向或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五、培养模式

本项目学制为4年,拟采用“0.5+3+0.5”的培养模式,中山大学负责学生第一个半年的部分课程学习和毕业前最后一个半年的毕业指导等培养工作,深圳理工大学负责学生中间三年的部分课程学习和课题研究等培养工作。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s://xxgk.sysu.edu.cn/article/315)。

(二)博士研究生可获得导师发放的助研津贴,包括助研奖励津贴和助研基本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中山大学设立的奖助学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

(三)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更多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请查阅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的相关内容。

七、其他事项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或与上级部门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中山大学及深圳理工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原所在学校、单位或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两校不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合作院校简介


中山大学是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科专业涵盖文理医工农艺。学校设有7个学部、70个专业学院(系)、10家直属附属医院,构建了“学校—学部—院系”三级学术治理体系,统筹相同和相近学科的学术标准与学术评价,加强跨学院(系)的合作协同,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中山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学科门类齐全、学位体系完善、学位授权点数量位于全国高校前列,2025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2个一级学科,12个专业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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