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讲视力保护
近日
市教育局公开回复家长
有关视力的问题
PART.1
多媒体使用过多,一半孩子都近视了?
家长来信指出:
学校每节课(除了体育课)都用多媒体教学,孩子们一整天下来除了下课时间,全部都是对着电子屏幕看。到了五六年级,视力筛查下来,班级至少一半孩子都近视了。带孩子去看眼科,遇到不少家长,家长都没有近视,从孩子小时候就严格控制看电视和使用电子产品,结果到了二年级的时候就视力下降了。
家长问:
是否可以规定学校或者每个学科上课使用多媒体的频率或时间?是否没有多媒体,很影响老师们上课?
区教育局这样回复
翔安区教育局的回复中指出,因诉求人无法提供学校名称,因此无法获取更多信息。
区教育局同时指出,学校有规定多媒体使用时间——根据近视防控有关要求,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30%,我局将加强开展自查自纠。
那么,
眼睛近视,
都是因为学校电子屏幕吗?
还要注意什么?
家长对电子屏幕(多媒体,下同)的担心由来已久。
近日,有网友发布了一段视频,引起不少家长共鸣。视频的现场似乎是在开家长会,一位“80后”女家长拿着话筒说道:“你们不敢说我敢说,学校能不能把电子屏黑板换成以前的正常黑板?以前用正常的黑板,学生没几个近视的。现在换了电子屏黑板,有的学生一年级就已经近视了!”
这段视频曝光后,有众多网友在评论区展开激烈讨论,有一些家长和这位女家长的情况一样,平时在家里很少让孩子看手机或电视,拒绝一切电子设备,但孩子的眼睛还是近视了,因此认为是学校的电子屏幕导致的结果。
用电子屏幕教学,是老师偷懒吗?
还有一些家长认为,用电子屏幕无非是教师在偷懒,因为准备一份PPT,教师可以用很多年。如果用普通黑板的话,那么每天都要用粉笔在黑板上写很多字,那能不累吗?
对此,有教师反驳道,电子屏幕对于教学,以及学生的学习和理解都有很大的帮助。比如画一些图或者结构的情况下,普通黑板是无法做到的,如果用电子屏幕则十分便捷。
对于一些家长认为的,用电子屏幕是偷懒,不少老师觉得冤枉:
老师花在做课件上的时间太多了,又是排版又是做动画还要自己处理图片、视频,简直什么技能都得会,做一个课件得几个小时,而且每年都得变。要不是学校一直要求要信息化教学,要不是教育部一直要求教育数字化转型,要不是所有教学比赛和课堂评价都要求要信息化融合,要不是家长和学生说不想上课吃粉笔尘导致肺病,要不是学生说没有动画和图片就很难理解课文,老师们才不想做课件呢!
老师不仅觉得冤枉,还觉得困惑:
老师不用电子屏幕信息技术,专家领导说这个老师教学落后,不思进取。用电子屏幕,家长说这个老师不管学生死活,是偷懒行为。
还有人认为,不能有事就赖学校:
孩子近视肯定不是单一的原因。从小开始接触手机等电子产品、没有充足的户外活动、长时间近距离看书写字等等才是主要因素吧。学校的PPT是远距离看的,而且又不是频繁闪烁的画面,怎么有事就赖学校呢?也不想想,一刀切,把电子屏幕搬走,对于学生的学习真的好吗?
科学研究这样说
研究显示,使用电子屏幕与近视的发病率和患病率没有显著相关性。电子产品和近视的关系,更多的是和长时间近距离用眼的强度有关。
电子屏幕对眼睛的伤害主要是蓝光和频闪。屏幕越小,眼睛会离得越近,就越容易疲劳;投屏越大且越远,就越能有效地保护眼睛。
所以选择的优劣次序应该是:投影仪>电视>电脑>平板电脑>手机。
有条件的情况下,投影仪或电视等屏幕较大的设备是首选,结合现有家庭居住用房特点,指导原则是观看距离不小于屏幕对角线的4倍。
PART.2
数学试卷字太小
还有家长向市教育局反映,
数学试卷文字太小能否改大点,
字太小,小孩容易近视。
区教育局答复
海沧区教育局答复:
已提醒学校注意学生的用眼安全,在各类读物、练习上选择合适的字体,避免造成学生的用眼负担,保障学生的户外活动时间,指导学生按时做好眼保健操,保障学生的视力健康。
校本作业质量也被吐槽
此前,一些学校校本作业的质量也被吐槽,问题大多集中在:印刷质量低,字体太小,还有不少错别字。
教材和试卷的字号都有国标
其实,教材、试卷、作业字号的大小,是有国标的——《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已在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一新标准已被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简而言之:
无论是中小学、幼儿园还是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教科书、教辅材料、考试试卷、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还是教室灯具、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都必须符合近视防控的要求才行。教学多媒体则不应出现可察觉的闪烁,并符合蓝光防护要求。
举几个例子吧
按照新标准,不同年级学生使用的教科书等对字号的大小和字体,均有不同的要求,教科书、教辅材料、考试试卷等要求如下:
小学一、二年级的教科书用字,应不小于“3号字”,汉字以楷体为主。
小学三、四年级用字应不小于“4号字”,汉字以楷体和宋体为主,由楷体逐渐过渡到宋体。
五至九年级和高中用字应不小于“小4号字”,汉字以宋体为主。
学龄前儿童的学习读物,字号应不小于“3号字”,字体以楷体为主。
对于教科书中的目录、注释等辅文用字,可参照正文用字适当减小,但小学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5号字”。初中和高中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小5号字”。
新标准对教科书中文字每行之间的行距也进行了“差异性”规定。其中,小学一、二年级,行空应不小于5毫米;小学三、四年级应不小于4毫米;其他各年级应不小于3毫米。
此外,新标准还要求,课业簿册要图案、文字印刷清晰完整,不应有明显污迹。学习用报纸要墨色均匀,深浅一致;印迹清晰,不应有影响识别的糊字;不应有明显水印。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佘峥 综合:厦门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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