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民间借贷是比较普遍的,借钱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有时候作为债务人却出现意外,钱还没有还清就死亡了。
网友咨询:
债务人死亡后,欠的钱谁来偿还?
孟理昕律师解答:
合法的债务受法律保护。债权债务属于财产权利的一种,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借款人死亡后,其名下财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在所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借款人生前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孟理昕律师补充:
遇到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选择找对方协商。遇到欠钱不还,首先可以尽量心平气和地与对方友好协商,适当放宽还款条件,及时清偿。如果对方的确有困难无法及时还款,双方可以签署还款协议,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如与对方沟通无效,可到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成功,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并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执行到位。遇到欠钱不还,债权人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欠钱不还起诉的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孟理昕律师
执业于江苏永伦(徐州高新区)律师事务所,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具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曾担任大型国企民企法务负责人职务,曾带领团队处理案件上千起。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处理问题思路清晰,专业基础扎实。